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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台温财罚决字〔2024〕第000009号)

发布日期:2024-12-20 10:28 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台州市黄岩富山昌兴造林队
二、基本情况
  现查明,台州市黄岩富山昌兴造林队于2022年12月6日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温峤镇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WZ2022-061)”投标过程中,将CA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投标所必需的资质、材料交给台州市黄岩敏军造林队负责人张某某,由张某某一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办理投标事宜,存在视为串通投标的违法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四、处罚结果
  1、处以本政府采购项目金额(5000000.00元)千分之八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2024年12月19日
六、执法机关:温岭市财政局

七、履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营业部缴纳,或通过扫描处罚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