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7324304288/2024-1090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4
- 发布单位: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4J0621号建议的答复的函
温综执函〔2024〕29号 A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4J0621号建议的答复的函
林建卫、叶雪素、丁云花、郑慧萍、王伟荣、应莲珍、陈喜平、陈夏方、潘俊杰, 陈建国, 钟李斌, 叶海亚, 莫丽君, 陈朝辉, 王夏彬, 王雪萍, 林于安, 章美琴, 赵辉, 张海波等20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第2024J0621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通过全市各部门的通力配合,我局上下对创建工作全身心投入,市容环境秩序有了较大提升,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认可度也不断上升。对于流动摊贩的管理整治我们也做了一系列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因地制宜、疏堵结合。依据温岭主城区现状需求,目前经温岭市政府批准的疏导点有购物中心临时摊位疏导点。位于太平街道购物中心后面,共设置了烧烤区、快餐销售车、干货食品区、面点区、奶茶,水果摊等各类临时摊点。太平街道根据便民需求设置的疏导点有:1.购物中心修补鞋服疏导点。2.坊巷里修补鞋服疏导点。3.369集市日疏导点。还有各村依据实际情况在街道指导下设置的疏导点,例如:北山蔬菜瓜果自产自销疏导点。各乡镇也根据自己辖区的群众需求和科学选址,建设了一些临时疏导点,可以说解决了一部分流动摊点的实际问题和群众需求。
(二)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整治,营造好强大的整治声势和工作氛围,2023年以来,共开展流动摊贩整治专项行动372次,出动3245人次,清理流动摊贩1922处,其中校园周边流动摊贩939处,立案查处占道经营18起,罚款4320元。将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与“街路长制”日常工作相结合,纳入到城区109名街路长日常巡查工作中,尤其加强上下学(班)高峰期等重点时段的巡查整治,切实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三)加强部门联动,开展马路市场整治。2022年以来,我市开展了马路市场整治,由属地镇(街道)总牵头负责开展,统筹辖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执法合力。出台了温岭市马路市场(疏导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由各镇(街道)统一组织本区域内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有效地推进了流动摊贩综合治理。2022年7月1日,全市农贸市场和马路市场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在石桥头镇召开,温岭市政府副市长徐明出席会议,徐明要求各镇(街道)要压实责任,理顺机制,强化协同求实效,加强违法行为查处指导、做好执法保障、及时清理摆摊设点行为,疏堵结合,开展好马路市场和各疏导点通行秩序管控工作。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下,聚焦工作难点和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我局全力配合属地镇(街)提供执法支撑,以执法保障助推各镇(街道)马路市场整治工作。2023年,我局共配合各镇(街道)开展各类专项整治540次,出动4493人次,清理流动摊点、跨门等占道经营4555处。全市共立案查处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等186起,共计罚款62650元。
(四)宣教结合,营造氛围。一是加强对摊贩的普法宣传。通过走访、建立微信群告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流动摊贩等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守法经营和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其入室经营、规范经营。二是加强对市民的普法宣传。通过法治微课堂、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为市民食品安全筑牢防线。
二、下一步工作
下阶段,我局将始终坚持长效管理理念,将流动摊贩整治工作落实到日常重点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牢牢守住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属地镇街主责,发挥改革优势。各镇街的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由属地镇(街道)总牵头负责开展,统筹辖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形成整治执法合力。发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优势,一支队伍管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执法扰民,全力配合属地镇(街)提供执法支撑。
二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健全街路长制、“门前三包”责任制等长效工作机制,对上下学(班)重点时段实行定人、定岗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开展持续整治。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对各镇(街道)开展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联合督查,实地核查整治情况,共同研究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夯实整治基础,集中开展暗访督查考核工作。
三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工作互动。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会同属地街道、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提高工作合力,提高联合执法效能。依托街路长制,微信工作群等工作方式,实现日常管理和执法跟进无缝对接。
四是强化宣传氛围营造,树牢安全理念。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宣传载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拓宽举报和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形成良好的整治基础和社会氛围。
感谢你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市容管理科 联系人:李妙根
联系电话:81625806 邮 编:317500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