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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3 11:05: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关于拟对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12月13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36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 | 温岭市东部新区北区30街南侧 | 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 | 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二厂区)位于温岭市东部新区北区30街南侧。企业拟购置破碎机、模压机、塑料捏合机、密闭烘干机流水线、全自动机械手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360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按规定通过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本项目破碎粉尘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熔融模压废气收集通过“冷凝器+干式过滤+高压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先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当地城镇污水处理厂。 固废:废金属、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及残渣、废布袋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等收集后均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4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