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街道 > 城西街道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温岭应急罚决〔2024〕第000328号

发布日期:2024-11-06 16:15 信息来源:城西街道 浏览次数:
分享:

受委托单位:温岭市城西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委托单位: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岭应急罚决〔2024〕第000328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116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2024101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温岭市宏泰服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事实,为此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本局查明以下事实:

被处罚单位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户名:温岭市财政局),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