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10:23: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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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函〔2024〕87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素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推动教育信息化研究与探索,助力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决定启动 2025 年度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的内容与范围

以“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议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数字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数字化教育教学创新、教育数据开放服务和教育网络安全保障等。

二、申报课题材料要求

课题组须进行前期论证,填写2025年度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附件 1),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包含课题申报表(附件1)和2025年度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清单(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电子文档以课题申请人“单位+姓名”命名,通过网址http://10.100.100.32:80/#/link/A8E45D3C8B0FE81F21C20F79375A2FD2 直接上传,上传密码请详询各校首席信息官。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 11 月 30 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报者要求具有县市区级或以上课题的研究经验(申报材料中应附上相关扫描件)。

(二)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与效益,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课题的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实际主持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工作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课题申报人目前仍承担省、市课题研究尚未结题的;2.同一内容课题已在市级及以上立项的;3.前两年内发文中止的课题负责人。

(四)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终止处理。课题负责人

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如课题研究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9931596。


附件:1. 2025年度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

          2. 2025年度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清单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温教办函〔2024〕87号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台州市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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