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310817303305155/2024-1083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政服〔2024〕8号
- 成文日期:
- 2024-10-15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建立温岭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联席会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温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温岭市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要求,现就建立温岭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其他涉及投资项目审批职能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各相关条线副主任担任,召集人由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担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推进全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投资项目审批中有关政策性问题:
(一)研究落实上级有关投资项目审批的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研究制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相关政策;
(三)研究解决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堵点,以及具体项目审批中疑难问题的协调;
(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并报联席会议实际召集人审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应及时提出,并附对策建议一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时间及形式由联席会议实际召集人确定。重大议题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一般性多部门协调议题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单部门协调议题由召集人授权受委托人召集并举行。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执行。
(四)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及其他日常工作;实行月工作例会制度,研究分析投资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归集并梳理各方信息,提出联席会议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任务;负责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