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9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一、9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 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三年行动信息系统中各部门填报的具体数据信息进行逐条审核;督促指导16个镇街道调整优化三年行动方案,并逐一审核校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危化品使用一件事改革,督促危化品使用企业开展安全评价,系统上危化品使用企业235家, 完成评价56家。9月份应急窗口发布行政许可公告1次,总办件13件,完成经营许可证核发4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市县联审1件,应急预案备案7件,安评报告备案1件。接待群众咨询45余人次。积极做好市重点招商引资绿色甲醇项目对接工作。联合市督查室抓好省安委办对上马化工园区督办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召开推进会议,每周组织专家赴石塘镇开展指导服务,2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5项。完成市人大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审议工作。工矿领域:重点推进有限空间、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的数字化改造工作。完成6家涉爆粉企业、5家有限空间、8家涉氨制冷企业改造提升工作。
2. 开展租赁企业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完成年中问进度相关工作,共检查村集体企业,2525家次,发现隐患4901,责令整改49家,关停17家,立案30家。开展重大隐患分级分类检查,共检查197家,发现隐患635条,重大隐患26条。配合省里完成第一轮2家,第二轮四4家,重大隐患清零行动。
3. 组织召开市安委办9月份工作例会。9月5日专题组织各专委办、各镇街开展近期安全风险形势研判,通报电动自行车、村级租赁企业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和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
4. 按照相关部门和专委办先行协商,安委办、编办和司法局协调审定的程序步骤,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充气式游乐设施、锂电池回收、屋顶分布式光伏等4个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并提交市政府拟发文。
5. 做好台风防御工作。13号台风“贝碧嘉”:期间最高启动Ⅳ级防台风应急响应,转移人员8113人,劝退游客240人次,1959艘渔船在港避风、23艘休闲渔船停运、980艘运输船、9艘在港锚泊重点船舶安全避风,4个涉海在建工程停工,2家涉海景区和6家新业态关停,未发生灾情险情。14号台风“普拉桑”:期间最高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转移人员2050人,劝退游客215人次,所有船只维持在港安全避风,4个涉海在建工程停工,4家A级景区、2家涉海景区和6家新业态关停,74个在建工地停工,中小学提前放学,未发生灾情险情。
6. 继续推动应消站工作。陪同台州市局对温岭市太平街道、石塘镇、滨海镇的应消站建设情况进行服务指导。督促镇街落实“141”系统的检查、隐患排查及隐患闭环工作。对镇街全体应消站人员进行“141”系统操作培训。通报各镇(街道)应消站存在的问题,并部署落实应消站下阶段工作重点内容;督促创优应消站全面按照创优标准落实创建工作。
7. 开展非法生产、经营、存储危化品打击行动,办理相关案件3起;完成3起事故调查;完成3起其他行政案件处罚;完成省厅典型案件系统1起典型案件申报。
8. 巨灾保险由台州市统一招标,根据2024年9月12日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台州市巨灾保险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各县市分别与对应的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温岭对应的是人保公司),明确温岭市保费总额为369.52万元,本月需支付40%(147.8万元)的保费。
9. 开展重大隐患专项学习,在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学习,报名10025人,通过7012人。三是对17家开展三季度社会化服务机构检查考核,3家新增机构不列入本季度考核。
二、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 做好省安委办对上马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复核迎
检工作。
2. 继续实施危险化学品、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成重大隐患清零工作,督促企业整改隐患,尤其是省里查出的隐患;持续推进温岭市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重点场所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工作;持续推进村级租赁企业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开展规范园区、厂中厂创建工作。
3. 开展非法生产、经营、存储危化品打击行动,办理相关案件;开展部分无效危化品的销毁工作;开展2起事故调查;完成省厅典型案件系统1起典型案件申报。
4. 继续督促做好国债增发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和基层防灾项目的建设实施,把好设备验收关,物资发放,资金支付等工作。
5. 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长效管理建设验收;严密关注汛情变化,做好联合值班值守和应急调度工作。
6. 做好省检查组来温对开展应急消防管理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验收工作。
7. 全力做好全市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246家60%的抽查工作,重点检查物资储备及日常管理,为迎接上级检查及灾害时场所的随时开启做好充分准备。
8. 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七张问题清单”、省安全生产工作平台等系统更新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