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门公寓式住宅项目(一期)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8 18:44: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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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小南门公寓式住宅项目(一期)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岭市城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开发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84725万元。小南门公寓式住宅项目(一期),东至TP090110地块,南至小南门路,西至虎山路,北至TP090110地块。用地面积约为48710㎡,容积率:>1.0≤2.0(容积率含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公共设施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为13692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7220㎡,主要功能为住宅、配套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约39700㎡,主要功能为平战结合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本项目限高54米,层数不高于17层,同时配套实施室外道路、绿化、给排水、强弱电、围墙等设施。建设地点:东至TP090110地块,南至小南门路,西至虎山路,北至TP090110地块。(详见用地红线图)。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代建开发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产权证办理和整体移交阶段,包含除征地拆迁费、监理、物业三金、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需支付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高可靠性供电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勘察外业见证费用、检测报告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所产生的检测费用(主要包括:地基基础检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现场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外的所有费用。

本次招标控制价588756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须同时具备(1)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3)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或受聘于)本单位的人员:

3.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8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0如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派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派驻;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派驻。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1 123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1 123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同)。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319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加密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岭市城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温岭市万昌中路1201号

地址:

温岭市鞋业大厦19楼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柯正巧

电话:

0576-86582236

电话:

18357654688

附件:20241128150841991招标公告(小南门公寓式住宅项目(一期)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pdf

20241128152029514招标文件(小南门公寓式住宅项目(一期)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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