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7000吨EVA粒子、800万双EVA鞋底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11月27日)

发布日期:2024-11-27 10:27: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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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年产7000EVA粒子、800万双EVA鞋底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1127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7000EVA粒子、800万双EVA鞋底技改项目

温岭市城东街道宏业路4号(浙江富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内6号楼1楼及2楼)

温岭市圣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温岭市圣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塑料制品的企业,企业位于温岭市城东街道宏业路4号,租用浙江富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内6号楼1楼及2楼,租用建筑面积为2800m2。本次项目企业拟投入密炼机、开炼机、造粒机、鞋底成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000EVA粒子、800万双EVA鞋底的生产能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送至温岭市观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环境

废气:项目拆包、配料、装袋设密闭独立间,独立间保持密闭并整体引风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②在密炼机口子投料,密炼机加工时密闭操作,密炼机、开炼机、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投料密炼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光催化氧化(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开炼、造粒废气直接进光催化氧化(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③成型机侧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光催化氧化(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震隔声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127—2024126日(7个工作日)公告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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