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310Y/2024-1087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发布单位:
- 松门镇
关于对镇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401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11-22 10:27
信息来源:松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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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代表:
你在松门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消公墓比例销售指导意见的建议》(第202401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进一步加强墓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21〕41号)文件精神,公墓分档销售模式和管理办法由市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管,以确保墓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市场秩序,镇政府无权取消。我镇将主动对接市民政部门,请求其在具体操作层面的细节问题上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墓地服务。
感谢你对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松门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