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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温岭市城南镇新园村等三村“旱地改水田”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2 13:30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市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城南镇新园村等三村“旱地改水田”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现场查验,对工程和资料进行全面核实,开展抽样核查、综合评价,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验收要求,综合评分为89.16分,达到了温岭市旱地改水田二类工程标准,确定旱改水面积57.273亩。验收旱改水面积和报备入库面积一致。根据温政办发〔2021〕7号文件规定,计旱改水补助费57.273亩×10万元﹦572.73万元,旱改水奖励57.273亩×1万元﹦57.273万元。扣除二类工程考核资金5.7273万元。共计624.2757万元。其中扣除预留质量保修和种植管护金62.4276万元,分别于2025年11月、2026年11月、2027年11月经检查合格后第一年拨付30%,第二年拨付30%,第三年拨付40%拨付,扣除已拨补助款180.189万元,本次结算381.6591万元。资金在土地整治项目(旱地改水田项目)中列支。请你单位近期派人至市国土空间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进行结算,并在收到补助资金后,按标准及时结清涉及项目的各项费用,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温岭市城南镇新园村等三村“旱地改水田”项目结算清单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岭市财政局

 


温自然资规发【2024】159号.pdf

附件温岭市城南镇新园村等三村“旱地改水田”项目结算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