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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1 16:39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度温岭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温卫发〔2023〕24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已对2023年新增的15家托育机构完成验收,其中5家符合普惠性托育机构(详见附件)补助要求,根据规定奖补资金分3年按40%、30%、30%比例发放。2024年按30%比例发放相应资金,现将补助明细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普惠性托育机构补助明细表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普惠性托育机构补助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基础建设补贴
  (万元)

新增普惠托位数

(个)

设置托位补贴
  按400元/个

(万元)

补贴合计

(万元)

2023年已发放

(按40%发放)

(万元)

2024年发放

(按30%发放)

(万元)

1

温岭湖畔托育有限公司

5

35

1.4

6.4

2.56

1.92

2

温岭市启沃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0

20

0.8

0.8

0.32

0.24

3

温岭市博能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0

20

0.8

0.8

0.32

0.24

4

温岭市泽国小精灵幼儿园托育部

5

40

1.6

6.6

2.64

1.98

5

温岭市小象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5

60

2.4

7.4

2.96

2.22

合计

15

175

7

22

8.8

6.6

备注:对通过民生实事项目验收的普惠性托育机构(除公办托幼一体幼儿园外),予以基础建设补贴5万元/家,设置托位补贴400元/个进行奖补;以前年度验收通过的机构新增托位按设置托位补贴400元/个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分3年按40%、30%、30%比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