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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护林员管理办法》文字解读、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2024-11-13 15:08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落实林长制,强化护林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避免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森林火灾的发生,维护林区社会的安全稳定,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

4、《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

5、《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6、《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7、《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

8、《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温岭市护林员管理办法》主要明确我市护林员的工作职责、人员选聘、组织管理和资金报酬等内容。

(一)护林员职责

根据国家、浙江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七条护林员工作职责。

1、护林员在管护区进行日常巡护,及时发现并制止侵害森林资源和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

2、及时制止捡拾疫木等森林病虫害传染源出入责任区行为,协助开展森林疫情监测工作。

3、保护与救护受困、受伤的陆生野生动物,协助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二)护林员队伍建设

包括了队伍规模、聘用条件、聘用程序及人员管理等四项内容,这是根据《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护林员的选聘及相关的组织和管理规定。

1、我市护林员队伍人数设置为111人,根据各镇(街道)的山林管护面积、难易程度等进行不同名额分配。

2、护林员的聘用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自愿参与管护工作的人员都可以申请。

3、护林员队伍管理主要方面体现在,镇(街道)负责本辖区护林员的选聘、培训、监督、检查、考核和日常管理,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分解落实管护责任,并利用浙江省“林长制”应用场景开展日常工作监管。

(三)护林员报酬

根据《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我市财政用款相关规定,制定该内容。

四、关键词解释

护林员是指巡护森林的人员。其职责是加强对林区火源的管理,及时报告火情,及时发现树木疫情,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发生森林火灾案件时,协助办案机关查处案件。

五、适用范围和对象

浙江省温岭全体护林员。

六、注意事项

    本次《温岭市护林员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2日起执行。

七、新旧政策对比

相对于以往的护林员管理办法文件,本次主要规定主要调整了护林员考核、管理方面的相应制度,提高了护林员考核方面相关报酬。

八、解读机关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叶晓珑

联系电话:0576-8993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