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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2 14:29: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洋科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2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我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1-88877740 邮编:310007 电话:0576-81895511 邮编:318000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岭市东门北路235号
电话:0576-89933715 邮编:317500
报告书名称 | 编制主体 | 用海位置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浙江省温岭积洛三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浙江博绘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温岭市石塘镇东部5km外海域,大乌屿东南侧、一蒜岛北侧 | 透水构筑物 | 12.9537公顷 |
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