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0-09 08:51: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温教基〔2024〕90号
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推动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全面发展,现就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项目化劳动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旨在通过构建区域劳动教育项目化学习体系,把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增强学生劳动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校园项目化劳动教育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心理特征、生活经验等实际情况,设计跨学科课程,将劳动教育与语文、数学、科学(科技创新活动、科学小制作)、美术等学科相结合。从活动的目标架构、活动的实施、评价的跟进三方面深入探索。引领学生发现真实的问题,在任务驱动下,在生活情境中解决问题,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
(二)推行家庭项目化劳动教育
实施家庭劳动素养提升工程,利用家委会、家长学校等组织,广泛开展中小学家庭劳动教育宣传和指导活动,引导家长转变劳动教育理念。以家庭为单位,围绕衣食住行用等家务活动,参照项目化学习的理念与流程,由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围绕真实问题(或任务)的解决而展开的基于项目的劳动学习。
(三)推行社会项目化劳动教育
积极组织开展工匠进校园服务,同时鼓励学生参与研学劳动实践活动。有条件的中小学要组织以研学主题为导向,并根据学生生理和心理的特点,选择各个学段不同的项目化劳动主题,参加各类劳动研学实践基地活动,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发挥“学校+基地”的育人功能,满足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需求。
(四)建立项目化劳动教育评价机制
积极开展劳动教育评价的探索,从培养学生劳动核心素养的角度出发,进行生、师、校、家、社五方联动,探索劳动教育的多维评价,补充和完善劳动教育评价的过程性、增值性和结果性,使劳动教育贯穿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的全过程。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将切实加强领导,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劳动教育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劳动教育行政管理和科研人员配备,推动学校落实劳动教育主体责任。各中小学要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责,推动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部门协同机制
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为中小学劳动教育提供支撑保障。基础教育科要将中小学劳动教育纳入重点工作计划中;市教育技术中心要创造必要条件建设项目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教室),向中小学开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市教育发展研究院要做好学校项目化劳动教育的教师培训,开展专业指导和课题研究等;中国教育工会温岭市委员会要积极推动我市中小学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等。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机制
市教育局将劳动教育教师队伍管理纳入教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专兼职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各中小学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劳动教育教师,并对教师进行项目化学习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培训,提升设计符合区域特色的劳动教育项目化学习课程能力。
(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劳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专项资金,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健全中小学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经费保障机制,为中小学劳动教育正常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五)制定项目化劳动教育奖励机制
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征集学校项目化劳动教育优秀案例,在活动中培育一批劳动教育项目化特色学校,对获评的案例及创建成效显著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强化督导考核机制
将中小学劳动教育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导工作范围,重点对学校劳动教育的定位和规划、内容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劳动基地建设、实施质量保证等方面加强专项督导,将督导结果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促进劳动教育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温岭市教育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