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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门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松门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0 15:54 信息来源:松门镇 浏览次数:

2024年3月18日,镇政府公布了《2024年度松门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松门小学迁址项目》事项更换为《2024年松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事项,现将调整后的目录予以公布。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机构

主要法律

政策依据

程序要求

(是否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决议等决策程序)

计划决

策时间

1

2024年松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松门镇人民政府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决议

2024年6月



松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