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典型案例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9 14:57: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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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函〔2024〕85号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科学教育的创新与发展,提升科学教育质量,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典型案例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目的

挖掘和推广我市中小学科学教育的典型案例,激发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提高科学教育的水平,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

二、参与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

三、评比要求

1.案例内容包括学校实施科学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改革创新、课后服务+科学、工程技术、STEAM、劳动+科技、科学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典型做法。

2.案例应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能真实反映学校在科学教育方面的实践成果。

3.案例应包括背景、目标、实施过程、成效评估和反思总结等要素,内容完整、详实。

四、其他

1.评选: 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案例进行评审,评选出典型案例并在全市交流展示。

2.提交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3.提交方式:将案例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学校+典型案例”。

请各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评比活动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卢梦婷,电话:13058859161、679978(教育网),邮箱:1061432910@qq.com。


附件:1.温岭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典型案例评比申报表

          2.温岭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典型案例评比汇总表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温教办函〔2024〕85号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典型案例评比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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