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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23 14:17: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温岭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列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原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他项权证无法收回,现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用途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温国用(2012)第28599号/温房权证石塘字第241997号 | 王伟 | 石塘镇钓箬路60号阳光花苑40幢四单元308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住宅用地/住宅 | 132.93平方米 | |
2 | 浙(2022)温岭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147号 | 林超 | 石塘镇钓箬路60号阳光花苑40幢四单元308室 | 抵押权 | |||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