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0-14 16:20: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初步审定,我局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受遗赠)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予以登记。 | |||||
异议书面送达地址: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 |||||
被继承人 | 继承(受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书号 | 备注 |
付娇 | 王根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城西街道西子社区碗头山 | 女儿王彩云、王素凤、王燕飞、王云霞放弃继承付娇作为家庭成员报批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建字第331081202003029号(个)的不动产继承权 | |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2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