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1万吨建筑用钢构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10月14日)

发布日期:2024-10-14 16:40: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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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年产1万吨建筑用钢构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1014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万吨建筑用钢构件技改项目

温岭市松门镇东南工业区

台州巨丰钢结构有限公司

企业计划总投资83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1万吨建筑用钢构件技改项目”,购置激光切割机、数控/多头直条切割机、H型钢手动点焊组立机、H型钢门型自动埋弧焊机、二氧化碳保护焊机、抛丸清理机、H型钢翼缘矫正机、焊机、喷漆设备、冲床、剪板机、气刨机等国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抛丸、机加工、焊接、喷漆、组装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吨建筑用钢构件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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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1.激光切割工位上方设金属隔离罩,切割点设移动捕集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DA001)达标排放;

2.抛丸机整体密闭,进出料口仅预留比工件略大的口子,并用篷布覆盖进出料口,篷布中间预留进出口,粉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DA002)达标排放;

3.喷漆设密闭伸缩式喷漆房,调漆、喷漆、晾干等涂装作业全部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过程采用移动集气罩收集废气,同时喷漆房整体密闭引风,维持内部微负压集气,废气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两级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DA003)达标排放;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于建筑物屋顶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废水:设置厂区雨污分流系统、标准排放口等。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接入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纳管排放,其中为提高生产废水生化性,将少量生活污水按需泵入生产废水处理池(接触氧化池)一并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在源强上减少噪声的影响,同时加强车间管理,定期润滑并检修设备,避免非正常运行噪声,加强员工环保意识,防止人为噪声影响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014—20241023日(7个工作日)公告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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