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7324304288/2024-1078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10-11
- 发布单位: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综执党委〔2024〕12号关于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办案(重复信访件)内部审计的调查报告
温综执党委〔2024〕12号
关于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办案
(重复信访件)内部审计的调查报告
法制科、督察稽查科、市容管理科、直属三队、直属五队、太平中队、城东中队、城西中队、横峰中队:
根据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的部署,局内部审计小组自2024年7月至9月,对2023年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了内部专项审计。本次审计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得到相关单位的配合,局督察稽查科和相关科室、中队对其提供的信访台账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内审小组就相关资料予以审核、调查和实地走访后出具本报告。
一、2023年信访件办理基本情况
我局信访受理范围为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举报投诉。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及温岭市人民政府将部分温岭市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原因,我局信访受理辖区主要集中在太平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横峰街道。
2023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件945件,其中台州市12345服务平台交办837件,国家信访局1件,浙江省信访局3件,台州市信访局1件,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9件,温岭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和申诉复查室3件,温岭市信访局3件,其他部门转入31件,来人来信、网上投诉57件,及时受理率、回复率均100%。通过查询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2023年不满意件为42件,满意率95.56%。
我局坚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单位具体承办的信访工作格局。职能科室(中队)在接收信访事项后,及时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通过现场走访、实地察看、查询有关资料等形式核实信访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反映事项的合理性等情况。2023年,太平中队共受理信访件427件,不满意件16件,满意率96.25%;3次以上重复反映信访件9件,其中3件涉及油烟排放问题,3件涉及占用停车位问题,2件涉及流动摊问题,1件涉及夜间工地施工噪声问题。城东中队共受理信访件159件,不满意件8件,满意率94.97%;3次以上重复反映信访件5件,均涉及流动摊问题。城西中队共受理信访件195件,不满意件9件,满意率95.38%;3次以上重复反映信访件10件,7件涉及流动摊问题,3件涉及油烟排放问题。横峰中队共受理信访件11件,不满意件1件,满意率90.90%;3次以上重复反映信访件1件,反映夜间工地施工噪声问题。
二、审计调查的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我局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避免出现程序性差错、实体性差错问题,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台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严格执行《浙江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厘清信访程序与其他法定程序的受理范围,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职能科室(中队)把信访工作作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并按照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扎实做好信访接待、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各项措施。
审计发现,信访工作办理存在信访处置方法不多、依法处置意识不够、执法业务水平不高、内外联动协调不足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信访处置方法不多
1.信访回复存在“简单复制”现象。在同类型信访件回复处置中,职能中队在回复时频繁出现文字反复套用的问题。特别是城东中队,在回复流动摊问题时,惯用“下阶段将由街道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流动摊开始不定期的整治,并加强后续监管力度”、“下一步在不影响交通、不扰民等情况下,引导摊点有序摆放,文明经营,并保持卫生整洁”。2.对于环保执法类信访件,职能中队对信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思想保守,思维局限,工作办法欠灵活,后续跟进不足。太平中队、城东中队、城西中队在回复油烟排放重件时,前后反复使用“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加强清洗”,缺乏进一步的处置措施和解决办法。在处置市区夜间施工噪声问题,太平中队、城东中队、城西中队、横峰中队回复时基本大意是“交代施工方规范施工”,回复没有个件差别、没有初件与重件的区别,导致重复信访率攀升。
(二)依法处置意识不够
对于举报事项反复发生的单位,职能单位日常监管、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比如市容类流动摊点问题在“夜间”“清晨”这类“执法空窗期”矛盾比较突出,例如城西街道西溪山庄九龙园周边、万昌西路农商银行对面、市妇幼保健院门口、半岛名苑道科技路周边流动摊问题均被举报多次,大多数以劝导为主。此外,2023年3次以上重复反映的信访件共有25件,只有城西中队对于其中的2件有立案查处,太平中队、城东中队均没有立案查处记录。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职能单位在信访处置中仍以传统管理手段为主,依法处置意识有待增强,执法手段运用不足。
(三)执法业务水平不高
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1500余项执法事项划转至我局,执法人员对于执法事项的学习有待加强。例如市太平街道虎山路29号,有人用石墩私自占用公共停车的问题,太平中队在后续反馈中回复:职能未划转,只能重复交代。显然,相关工作人员这一认识,并没有跟上《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更新的脚步。城东中队在处理流动摊点问题中反馈因马路市场牵头主体是属地镇(街道),其认为市容管理职能不在我局,显然城东中队混淆了“专项行动方案责任分工”与“三定法定职权”的概念。
(四)内外联动协调不足
1.外部协作不够,特别是环保执法类领域,与市环保部门就“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等一些共性的执法问题需进一步对接。例如太平街道太平北路180号北山综合菜场东面工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太平中队认为缺少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划定,无法就工地夜间施工产生噪声的行为进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对于天和一品在建工程(市医疗中心东面)夜间施工扰民问题,横峰中队前期一直困扰在噪声检测问题。2.内部科室(中队)沟通不充分。例如城西街道神童门村于师傅烧烤店油烟排放问题,前期店家承诺择址搬迁,但至今未整改完成,对于未息访的信访人来说执法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在调解等管理手段失效的情况下,职能中队与法制科、业务科室及相关部门沟通不足,在执法履职后续跟进方面缺乏作为。
四、审计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将信访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担责于身、知责于心、履责于行,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局常态化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协助抓,专人具体承办的信访工作体系。要求职能科室(中队)提高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强化执法跟进,做实后续跟踪
对于重复反映的,特别是同一信访人两次以上反映的问题,职能科室(中队)要以执法手段为后盾,认真开展案件调查核实工作,对于信访人合理诉求,职能科室(中队)应当及时立案查处,无法立案跟进的,或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涉及热点、难点等问题的,应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给局业务科室及督察稽查科。对恶意信访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移送公安机关。建立信访事项闭环跟踪落实机制,对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受理、转送、办理、答复、回访、满意度评价等环节,实行全流程闭环办理。
3.加强部门衔接,积极破解难题
对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例如油烟排放问题、市区建筑工地施工扰民问题,职能单位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内部协作,特别是跟法制科、业务中队的联系沟通;针对地摊经济生活有需求的区域,加强镇(街)、部门对接,疏堵结合,执法管理并进;业务中队要进一步加强与市环保部门、市住建局等部门的联动,精准剥离业务内外交织的信访举报,深化联合公开答复、业务范围外信访件移送、信访矛盾处置,强化外部联动。
4.强化业务培训,坚决履职到位
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等文件,着力增强机关干部的职责使命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太平中队、城东中队、城西中队、横峰中队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落实整改情况向局党委书面报告。
中共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