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704/2024-101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08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2022—2035)》的通知
温民政〔2023〕27号
关于印发《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规划(2022—2035)》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2022—203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岭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二○二三年十二月
前 言
地名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形态和文化载体,记录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民族的变迁与融合、人们生活环境的发展变化,是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规范地名管理,保护地名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我国历史悠久,地名文化遗产内涵丰富,融合地方语言符号文化和地理实体文化,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是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国家形象,推进中国文化走出去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温岭市在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仍有大量的具有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地名不断消失。为进一步加强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地名文化发展繁荣,更好地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民发〔2012〕117号)和《地名管理条例》(国令第753号)要求,通过保护规划,结合全市实际情况,进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对综合保护开发工作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形成独具特色的地名文化。
目 录
第一节 管理内容 18
第二节 实施规定 19
第六章 创新与发展 24
第七章 服务与建设 29
第八章 规划保障体系 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工作方针,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和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坚持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保护研究与保护实践相结合,传承弘扬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探索新时代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促进全市地名文化发展繁荣,推进优秀地名文化活起来与走出去。
第二节 规划范围
温岭市行政区域范围(含陆域面积925.82平方千米及海域面积1079平方千米范围)内的地名文化遗产。
第三节 规划期限
为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保持一定程度的弹性,将规划期限确定为2022年—2035年,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
1.近期(2022年—2025年)
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健全保护传承的基础设施,梳理地名文化遗产亮点,形成一批具有本市突出文化特征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保护重点,发现发展创新点,有计划、有目的、有成效地逐步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落地实施。
2.中期(2025年—2030年)
结合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突出具有特色性的地名文化,加大乡村地区地名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力度,擦亮美丽乡村的地名“名片”,并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创新文化展现模式,形成具有“温岭特色”的地名文化遗产形象品牌。
3.远期(2030年—2035年)
全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要取得全面进步,建立具有系统性、时代性、本土性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实现地名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最优化,助推经济社会和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成为全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建设的重要示范区域。
第四节 规划依据
1.《地名管理条例》(国令第753号)。
2.《地名文化遗产鉴定》(MZ/T 033—2012)。
3.《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意见》(民发〔2012〕106号)。
4.《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民发〔2012〕117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344号)。
6.《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
7.《浙江省城市地名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民区〔2006〕69号)。
8.《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深化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浙民区〔2009〕38号)。
9.《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09号令〔2012〕)。
10.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第五节 规划原则
深入挖掘、依法保护。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制定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深入挖掘、依法保护、依法发展,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法治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保护事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深入研究、创新引领。加强地名文化类社会组织和专家智库建设,深入保护理论创新研究。坚持以机制创新为先导,典型借鉴,总结探索,创新建立保护机制、考核督查机制及退出机制。
重点突破、点面结合。以强化保护历史地名、传承优秀地名、发展新生地名、振兴地名文化及组建保护队伍为重点,在挖掘渠道、保护实效、传承方式等方面取得突破,整体加大保护力度。
优化载体、激发活力。依托节日节庆和专项活动,加强宣传推广;依托乡村文化礼堂,进行展演展示;依托社会组织,扩大文化交流。通过地名文化遗产与当代生活、生产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彰显特色、激发活力、焕发魅力。
到2035年,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保护机制体制制定行动重点工作
大力推进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根据名录不同特点,分项保护,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有重点有序地做好保护工作,实施名录与保护单位、代表性人才队伍、传承基地、传承人群“五位一体”,研究制订保护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地名文化遗产活态性保护、生态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的根本路径。通过建立部门协同管理制度、保护专项资金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措施,加大对保护传承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名录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专栏1 保护机制体制制定行动重点工作
1.制定《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
2.按计划公布三批至少120个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设置至少50处地名文化遗产特色标牌。
3.制定1个地名文化遗产多部门协同管理制度;
4.制定1个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制度;
5.制定1个地名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制度;
6.依法将地名文化遗产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相关内容规定。
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队伍组建行动
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人才队伍是推动保护工作科学开展的重要环节,应高度重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站点,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管理工作,培养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稳步推动市级地名专家队伍建设,组建地名专家库,形成以地名专家组为智囊、地名工作者为骨干、社会各界参与的地名文化遗产建设格局,深入研究温岭的地名文化遗产内容,推动保护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专栏2 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队伍组建行动重点工作
1.建立3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站;
2.组建地名文化遗产专家库,到2035年邀请至少35人加入;
3.组织一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到2035年达120人;
4.撰写10篇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课题、论文。
三、地名文化遗产振兴行动
鼓励和支持发挥温岭地名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推动美丽地名文化振兴。正确处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深入挖掘海洋文化、曙光文化、石文化、红色文化、非遗文化等内涵,做好文旅融合文章,在对地名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深入挖掘的基础上,注重配套设施建设与深化创意体验产品设计,结合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手段,提升地名文化项目的设计、制作与衍生品开发能力,深化地名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理念和内涵。
专栏3 地名文化遗产振兴行动重点工作
1.挖掘4处地名文化遗产文旅亮点;
2.设计至少5条地名文化遗产文旅线路;
3.设计至少8种地名文化遗产文创衍生品;
4.拍摄至少30部地名文化遗产相关的影视作品;
5.创作至少5首地名原创歌曲或朗朗上口的童谣;
6.积极开展“三进”活动,举办至少10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的活动,如地名文化遗产知识授课、地名故事撰写比赛、海报设计比赛、微视频大赛、知识竞赛等文化宣传活动。
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建设行动
根据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快探索市级地名文化展示馆建设,围绕保存保护、传承传播、展示展演、教学研究和生产开发五大功能,建设展示场馆,打造文化传播教育基地。探索建立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信息化平台,运用数字化、多媒体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健全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综合资源数据库,形成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体的,具有普查资源保存系统、名录项目和责任单位的管理系统、保护载体管理系统、检索系统和信息安全系统的地名文化遗产数据库网络,成为资料充实、结构合理、操作简便、搜索便捷、运转高效的信息化平台。
专栏4 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建设行动重点工作 1.建立1个地名文化科普教育基地; 2.建设1个地名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 3.设计完成1个地名文化遗产宣传的小程序/APP; 4.搭建1个地名文化遗产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
第二章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现状分析
第一节 温岭市地名文化特色
温岭市位于浙江省沿海中部,东濒东海,南与玉环市毗邻,西与温州市乐清市相连,北与黄岩区、路桥区接界,地理位置优越、山川秀丽、气候宜人、物产丰富,素有“鱼米之乡”之称。
温岭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期,就有人类在此生息繁衍。夏、商、周为东瓯地。春秋及战国前期属越地。战国时楚灭越,属楚地。秦时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西汉属会稽郡。东汉属永宁县地。三国属临海郡,东晋分属临海郡、永嘉郡。唐至明代为台州之黄岩、温州之乐清二县地,明成化五年(1469),置太平县(县以境内太平岩得名),属台州府,治所设太平乡泉溪。成化十二年,温州府乐清县之山门乡、玉环乡,划归太平县。民国三年(1914),因与山西、四川、安徽等省的太平县同名,改以县西温峤之别称“温岭”为县名,沿用至今。《方舆胜览》卷九:其地常燠少寒。故名温岭。明嘉靖《太平县志》卷一:峤山,一名温岭,在县西十里。有东西两峰,东大西小,故有大岭、小岭。1994年2月18日,经批准撤县设温岭市。
独特的历史文化,造就独特的地名文化特征,这些地名背后的人文故事,体现的是温岭人民对传统美德的坚持,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境内地名兼具山海之胜和农渔之俗,多与地理特征、围涂筑塘、人口迁徙等因素有关,以海洋文化、东瓯文化、石文化、曙光文化和红色文化最为突出。
1.海洋文化
温岭地处浙东南沿海,辖海域面积1079平方千米,海域广阔,但多浅海,水深多在15米以内,岛礁的分布与大陆相近,最远的岛屿距大陆仅10公里。全市211个大小岛屿,其中有居民海岛8个,命名与当地渔民生活习性、活动范围有密切的联系,因而催生出积谷洋、隔海礁、东片涂等多个与海域有关地名。尤其是岛屿命名特征十分具有特色。命名的特征有与形状及动物有关的,如龟屿、积谷山岛、上墨岛、熨斗屿、镬盖山、大鳖屿、蜡烛顶、大蛤蜊岛、鸡冠山、老鼠屿等;有与地理位置有关的,如南港山、北港山、老公头屿、隔海山岛、内钓浜岛、外钓浜岛等;有与植物有关的,如一蒜岛、二蒜岛、三蒜岛、甘草屿等;有与色泽有关的,如乌礁、白礁、黄石岛、小红屿等。总之,岛屿地名的命名种类很多,其中以形状、色泽、大小位置等自然景观命名的为最,约占总数70%以上。
2.东瓯文化
温岭夏、商、周时属东瓯地,自古便有东瓯人在此定居,繁衍生息。作为一种地域文化精神,东瓯文化体现在民俗、建筑、文化艺术等各个方面,温岭也有诸多遗存。如大溪东瓯古城遗址,从出土器物和历史背景判断,是西汉东瓯国城址;塘山古墓是一座西汉初期的东瓯国上层贵族墓。古城内早期地层中的出土物,除有大量的筒瓦、板瓦外,所见的陶器从器类、器形、质地到纹饰,都具有越系文化特征,其年代为西汉早期。
3.石文化
温岭地层以新生界第四系最为发育,主要分布在平原区及海湾平原;次为中生界侏罗系上统火山沉积地层,分布在山区和沿海岛屿。因此温岭虽以平原为主,但水系发达,同时也有低山丘陵。在如此多样的地形结构的大背景下,涌现出大量与石文化相关的地名。如石塘因石文化、海洋文化、闽南移民文化的多元融合,造就了独特的海韵风情,石塘石屋海韵风情也已成为彰显浙江山海文化的显著代表和优秀文化基因的重要组成部分;长屿硐天系世界地质公园,是自南北朝以来人工开采石板后留下来的景观,1500多年来开凿的28个硐群、1314个硐窟,“虽由人作,宛若天成”;石夫人峰经晋岙古火山惊天数喷,火山构造风化剥蚀后化作温岭地标等。
4.曙光文化
1999年11月16日,中国2000年委员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2000年庆祝活动的新闻发布会,时任中国2000年委员会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天文学家王绶琯正式对外界宣布:位于浙江省温岭市的石塘镇为中国陆域地区第一缕阳光的地理经纬点。“千年曙光”和“阳光温岭”成为温岭的特殊名片。为纪念这一特殊事件,温岭新涌出的地名中,带“曙光”二字的地名成为特色。如2001年1月9日,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颁发“温岭曙光”星小行星命名证书;曙光村因位于石塘镇,是新千年第一缕曙光首照地而得名;曙光大道为发扬温岭“阳光文化”而得名等。
5.红色文化
温岭是红十三军第二师(团)、浙南游击纵队、三临大队浴血奋战过的红色基地,是全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的诞生地,是一片开创民资建商城凿隧道等壮举的改革热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温岭人民团结一心,奋力拼搏,汲取前辈攻坚克难的精神养分。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留下了一个个红色地名鼓舞人心。三元桥、坞根、念母洋、江厦潮汐试验电站等红色地名,都是温岭人朝着建设美丽温岭、活力温岭、幸福温岭的宏伟目标,砥砺前行的见证。
第二节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地名文化遗产在历史上大多数为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军事重地或传统生产、工程设施建设地,地名的产生历史悠久,在区域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知名度高,并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是延续历史世代传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成果。近年来,温岭加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两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成果,明确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日常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保护中谋发展,在继承中求突破,取得积极成效。
一、统筹安排,推进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
一是制定保护长效机制。为能更好地加强全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规范保护工作的行政手段,适应保护工作的新要求,2014年,制定《温岭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及使用等方面做出规定;2020年出台的《中共温岭市委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为温岭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制定专项经费,每年上报财政预算充分考虑全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需费用,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实行文化保护措施。坚持保护和利用并重原则,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对已纳入保护名录的在用地名更名严格控制;不使用地名就近移用、优先启用、挂牌立碑等措施予以保护;名录涉及的地理实体拆除重建或者迁移后重新命名的,优先使用原地名。在日常道路小区命名时,提倡挖掘地方文化,在地块拆迁前,多次到现场踏勘,专门将老街路巷、老宅面貌以图片、视频等形式记录保存下来。如“坊巷里”商住区建成后,沿用原来的“学前头路”“坊下街”“南门街”“中厢街”等老地名。
二、扩大宣传,丰富地名文化遗产展示内容
一是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持续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挖掘、整理工作,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地名普查转化成果和地名文化研究成果,相继出版《温岭市行政区划图集》《兹地太平——温岭地名故事》《地名里的温岭记忆》《温岭市地名志》等各类地名书籍,整理编印《台州流失地名录》温岭篇部分,收集20多个地名类别、近千条流失地名,共三章14节,共计10万余字,为守住重要地名文化遗产提供史实资料。
二是利用旅游资源扩大影响。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第一时间着手参评工作,经专家考证、实地考察和评审认定,2020年12月温峤镇被列入第二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地名文化遗产名单。以此为契机,在首届温岭街旅游文化节上宣传推介千年古镇金名片,用地名讲古镇讲历史,打造温岭文旅产业带,进一步提升地名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在坞根镇红山村举办“党史中的浙江地名·温岭篇”开展仪式暨温岭红色地名馆开馆仪式,为台州市“唯一”,此项工作获省、市各级部门好评;将红色地名馆融入红色研学线路打卡点,丰富研学元素,真正用好固定展馆,同时完成红色地名手绘地图制作宣传等,赢得社会好评;与市融媒体中心联合拍摄录制《地名里的乡愁》系列宣传片,播出后取得良好的收视率和较好的社会反响;在温岭民政公众号开辟“地名记忆”专栏,对有故事、有记忆、有温度的温岭地名进行展示,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唤醒乡愁;积极对温岭和合地名开展保护宣传活动,对入选台州市和合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大溪潘郎村、念母洋村、温峤峨嵋山村、箬横盘马山和李婆桥等地名,通过虚拟现实技术,以文字、图片、配音的形式,展现地名文化遗产全景风貌。这些宣传活动为温岭市的旅游注入地名文化要素,增强地名文化魅力,促进旅游发展,为建设共同富裕的新温岭,贡献地名力量。
第三章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认定标准
第一节 地名文化遗产特性
一、地名文化遗产定义
“地名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始于20世纪末。1987年,联合国第五届地名标准化会议指出“地名是民族文化遗产”。1992年,联合国第五届地名标准化会议进一步指出“地名有重要的文化和历史意义,随意改变地名将造成继承文化和历史传统方面的损失”。此后,地名作为文化遗产的属性和重要性逐渐被认可。
2017张春阳、范今朝:《“地名文化遗产”概念的界定与评价》中提出“地名是人们对具有特定方位、地域范围的地理实体和地理区域以语词形式所赋予的专有名称,具有指代性(指位与指类)和社会性”,并将“地名文化”界定为:地名文化是以地名语词为载体,具有鲜明特色和丰富内涵且世代传承的语词所构成的地名语词文化以及该语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地理区域所蕴含的自然、人文内涵所构成的地名实体文化的统一体,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2019年,李炳尧、刘保全、刘志聪《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详细论述地名文化遗产及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在中国的实践,认为:“中国地名文化遗产,是以地名为载体记录的中华民族所创造并世代传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成果。”
民政部将“地名文化遗产”界定为:“地名文化遗产是指以本民族为创造主体,从历史、艺术和科学观点来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和鲜明特色,且被世代传承的地名,及其蕴藏的语词文化内涵和实体文化内涵,以及特有的命名理念、方法。”
二、地名文化遗产的特性
地名是与特定地理实体一一对应的专有名词,因此地名文化应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地名语词文化;二是地名实体文化。地名语词文化属于语言文化范畴,是地名实体文化的文字图腾,对研究地名实体文化可起到抓纲带目作用,是地名文化中的基本内涵,属非物质文化;地名实体文化属于地域文化范畴,是地名语词文化形成、生存的环境与土壤,对研究地名语词文化可起到基础佐证和深化作用,是地名文化的外延,属物质文化。地名语词文化和实体文化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地名语词作为文化的标识、地名实体作为文化的载体,二者构成地名文化全貌。
(一)历史价值
地名文化遗产承载着特定的历史记忆和历史观念,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古老地名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具有其他文化载体所不及的独特的历史传承性,突出表现在地名文化遗产具有承载、见证、标识和传承中华民族历史与文化的功能。以其标识和载体功能,向国内外传播、展示着内涵丰富、多姿多彩的中华传统文化,彰显不同区域的文化特色。
(二)现实价值
地名文化遗产由于蕴含丰富而深厚的历史文化、地理文化和乡土文化,具有突出的文化传承价值。一些历史悠久的地名,更是超越它所深蕴的文化,往往散发出独特的情感格调,人们可以通过历史的跌宕起伏追溯历史的过往,探寻历史的痕迹,寻求各种情感的体验和精神的升华。
(三)利用价值
地名文化内涵大都体现核心价值观,充满人文精神,反映传统文化,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高。在地名文化遗产中,地名与当地的自然景观、地理地貌等关系密切,成为当地的地域景观符号,是重要的旅游资源。
第二节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对象
地名文化遗产是重要的中华民族文化遗产,是宝贵的文化财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部署,民政部制定《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中,划归八类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对象,包括:千年古城(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甲骨文、金文地名文化遗产,少数民族语地名文化遗产,著名山川地名文化遗产,近现代重要地名文化遗产。现根据温岭实际情况,划归七类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对象:
1.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即山、河、湖泊、海洋、岛屿、滩涂等名称。
2.行政区域地名。即县、乡级行政区划名称。
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及居民地地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所在地名称;住宅区、自然村落及地片、区片等名称。
4.道路桥梁地名。即街路巷弄、桥梁等名称。
5.遗址建筑物地名。即庙宇、城门、古塔、亭台楼阁、宅院、祠堂、会所、商铺等古建筑名称。
6.其他专业设施地名。即港口码头、船闸、井、台、站、场、堤坝等名称。
7.其他重要地名。
第三节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评定标准
地名文化遗产是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等多种元素的结合体,因此地名文化遗产的认定条件也要综合多方因素考虑。民政部在2012年6月发布的《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行业标准(MZ/T 033-2012)中的“术语和定义”中,将“地名文化遗产”界定为:“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名文化”;在“基本原则”中,规定地名文化遗产应符合下列特征:
1.历史悠久,具有重要的传承价值;
2.地名语词文化内涵丰富,或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处于濒危状态;
3.地名实体文化内涵丰富,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4.知名度高,长期稳定,或需要长期保持稳定。
依据民政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凡是符合下述评定条件之一的,无论现今使用与否,都应列入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1.具有本区域自然地理或人文地理特征的地名;
2.反映本区域历史底蕴和人文内涵的地名;
3.地方史志、宗谱文献及其他古代典籍中有记载的,有重要传承价值的地名;
4.民间广为流传的民俗、传说、典故等文化内涵丰富的地名。
5.历史上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军事重地或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地的地名。
6.其他综合社会影响、专业性、技术性以及与群众生活的密切程度等因素,需要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
第四节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定步骤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定遵循下列步骤:
1.申报。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通过收集、整理、考证历史资料,深度挖掘符合条件的地名,填写《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表》。
2.评估。由市地名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地名专家经踏勘考证、核实鉴定后,拟定推荐名录。
3.确认。市地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审核确认名录。
4.公示。经确认的名录,通过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5.公布。将公示通过后的名录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四章 地名文化遗产的管理与实施
第一节 管理内容
地名文化遗产管理的内容,是根据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根本任务确定的。《地名管理条例》对地名文化部分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现结合相关内容,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管理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名文化遗产的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
2.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调查、申报工作;
3.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4.地名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工作;
5.地名文化遗产宣传工作;
6.其他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工作。
为加强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台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定以下规定:
1.市地名委员会负责全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协调工作,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负责本部门、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调查摸底和申报工作。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实行分期分批公布的实施办法。保护名录是根据《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提出申请,经相关人员、专家踏勘核实后推荐,市地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审核后公示,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保护名录采取动态增补机制。
3.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在用地名的更名应当严格控制;不使用的地名,市民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就近移用、优先启用、挂牌立碑等措施予以保护。
4.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涉及的地理实体拆除重建或者迁移后重新命名的,应当优先使用原地名。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动的地名文化遗产,设立专项申报审批制度。
5.市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相互协调,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6.加强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成果利用。可以通过出版地名故事、印刷专题图集、拍摄影像作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活动。
第五章 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
第一节 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一、多部门协同管理制度
建立多部门协同管理制度,由地名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联合发改、建设、文旅、交通、教育等部门协同管理,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及细则,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针对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情况、问题及时进行商讨并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更好地为温岭市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服务。
二、纳入地名工作专项计划
在促进温岭市优秀地名文化遗产传承弘扬、推动地名文化社会传播的过程中,为能更好探索新时代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方式,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制度,加大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资金投入。
三、历史地名跟踪保护制度
地名一旦变更,就意味着地名文化遗产的消亡。因此严格控制已经列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地名文化遗产载体的变更,是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安全的关键。地名主管部门应将地名文化遗产的管理列入地名管理工作的首位,列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实施定期跟踪、安全检查,对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文化遗产进行跟踪保护,重点监管在城乡建设、环境整治、资源开发和文化旅游建设中地名文化遗产载体是否受到影响,其承载的地名文化是否受到影响或遭到破坏。
四、建立地名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对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整理地名文化遗产资源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与归档,并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配备相应的保管设施设备。
第二节 壮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队伍
一、成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站
为不断提高地名干部地名文化遗产管理的专业素质,有计划地成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站,召开地名文化遗产管理保护专家讨论会或经验交流会,制作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宣传资料等。通过多种途径,使市、镇、村三级都不断加强文化遗产的理论认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增强管理保护工作能力。
二、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专家库
加强专家人才队伍建设,要紧贴温岭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现状,着力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市级地名专家库,不断扩充容量,改善人才队伍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发挥地名科研机构、地名学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专家学者、地名爱好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在活跃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作用,巩固和壮大地名文化发展的专家队伍与社会基础,鼓励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地名文化服务项目,重点解决地名专业人才缺乏和理论研究缺失等问题。
三、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志愿队伍建设
为能充分发挥地名专家智库资源和社会组织、民非、企业专业人才资源优势,积极号召民间力量,组建地名文化遗产志愿者队伍,邀请地名专家或地名文化爱好者共同参与,深入日常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任务,挖掘地名人才、优秀师资力量作为地名专业人才储备,协助顺利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共商地名文化遗产发展大计。
第三节 深化地名文化遗产理论研究
地名文化遗产理论,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其理论内涵尚不丰富,其学科体系尚不坚实。伴随着全国地名文化遗产宣传保护活动的不断深入,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理论回答。
因此,应继续深化地名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其理论内涵,构筑坚实的科学体系,使地名文化遗产理论的学科内涵不断丰富。组织专家委员会根据长远规划设立课题,加大研究力度,有计划地逐一进行理论攻关;加强地名专家和相关院校、科研单位的教授学者合作,扩大视野、拓展思路,为专家委员会的课题攻关助力;定期举办地名文化遗产理论专家讨论制度和宣传保护工作交流经验会,组织各级地名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工作者和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集思广益,交流地名文化遗产宣传能保护工作心得体会,探讨理论知识,调动研讨的积极性,壮大地名文化遗产理论研究队伍。
第四节 积极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结合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中关于地名文化保护的相关内容,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将历史悠久的古老地名列为保护对象,制定可行的措施使之保持稳定,以传承地名历史文脉。
第六章 创新与发展
第一节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旅游融合发展计划
为能更好地将温岭地名文化融入文旅热潮中,通过加强与文旅部门及相关机构的合作,抓住温岭地名文化遗产特色,制定温岭特色地名文化遗产文旅计划,以点带线,以线成面,通过重点宣传温岭地名文化内涵,突出传承弘扬地名文化的重要性,形成温岭特色地名发展体系,助推文旅发展。
一、地名文化遗产文旅亮点挖掘
地名文化遗产文旅亮点挖掘是实现旅游特色发展的关键,亮点挖掘可以以片区为单位,找准具有代表性的地名文化遗产,提取地名文化遗产元素制造旅游吸引力,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全方位多功能的旅游产品,创造独特的文旅IP。
二、地名文化遗产文旅线路开发
地名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可发挥资源集聚的优势,将温岭市范围内同质的地名文化遗产资源整合,打造具有温岭当地特色的地名文化遗产旅游路线,将温岭市较著名的几个地名文化遗产相连,设计几条温岭特色的地名文化遗产旅游线路,地名文化特色主题游,相互补充相互作用以扩大品牌影响力。
三、地名文化遗产文创衍生品开发
结合温岭地名文化资源特点,配套设计地名文化遗产衍生品,形成温岭特色地名文化遗产纪念品。结合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融合现代元素,设计包括文化工艺品、艺术品、文物、生活产品与土特产等方面纪念品。如将地名故事融入宣传品中,设计推广具有辨识度与独特性的地名文化标志,制作印有温岭地名文化遗产手绘地图的纪念品(即在已有的衣服、伞面、书签等实物产品表面进行再设计、再包装的生产,支持三维纪念品的设计,加深品牌印象)。利用温岭市的地名、路牌、门牌等现有产品延伸地名文化纪念品,特别是对已消失不用的优秀地名进行创造再利用。
第二节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系列产品设计
一、影视作品设计
地名文化影视产品,包括以当地地名文化遗产为素材的微电影、宣传片。以温岭地名文化遗产资源为主线,围绕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特色拍摄微电影、纪录片、短视频等,在注重参与主体的多样化的同时,采取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的形式,增加产品内容的创新性与互动性。同时吸引电影、电视、综艺等热播影视节目来温岭著名景点取景,利用媒体热度,提升地名文化的社会关注度和当地的知名度,增加经济社会效益。内容主题从温岭地名文化遗产探秘系列篇、地名文化宣传片等着手,如水乡泽国、聚贤大溪、民主松门、千年温峤等地名文化宣传片,或将已公布的地名文化名录同类别的地名整理归纳。形成温岭地名文化遗产旅游宣传系列片。也可结合温岭地名文化遗产,每个地名制作宣传小视频,提升地名文化软实力。
二、音频产品设计
地名是山水、城市的“符号”,为扩大温岭地名文化遗产的传播范围和受众人群,开发地名文化音频产品,用声音为温岭扬名,用声音替历史发声。如邀请孩子讲述温岭地名文化遗产的故事,录制成音频,或邀请温岭地名专家、当地的中小学生、老师等,以他们的视角,讲述他们身边温岭地名文化遗产的故事,有声记录下温岭地名文化的变迁和发展,拉近大众与地名文化之间的距离。也可与本土音乐爱好者合作,以地名文化遗产元素为背景,创作几首原创地名歌曲或朗朗上口的童谣。
三、主题活动设计
(一)开展地名文化遗产“三进”活动
开展地名文化遗产进文化礼堂、进校园、进社区“三进”活动,丰富地名文化遗产传播途径。在农村文化礼堂设立地名文化角,陈列地名文化相关书籍、播放地名文化影片等供大家参考学习;在乡村结合地名诗歌朗诵,地名歌曲演绎等扩大地名在人们心中的影响力;与学校合作,举办学生地名翻译、地名故事撰写、地名微视频大赛、知识竞赛等;开展地名进社区主题活动,通过展板、视频滚动播放等形式扩大地名文化影响范围。编写相关地名文化遗产读物、书籍,到村居(社区)进行宣传分发。并在全市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学校内打造地名文化遗产展示墙,以墙绘、贴纸、雕刻等形式展示温岭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二)温岭地名文化遗产诗歌大赛
诗词在传承中华文明、书写中华文化、记载中华历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温岭有许多的地名传承延续近千年,弥足珍贵、不可复制,承载着历史文脉,也是乡愁所系,更是温岭的宝贵文化和旅游资源。为能更好地唤醒大家对温岭地名文化遗产的记忆,寻求地名的情感寄托,举办温岭地名文化遗产诗歌大赛,畅谈地名文化,感悟温岭地名巨大变化,宣传独特的地域文化。
(三)讲好地名故事大赛
地名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缩影,折射着城市文化底蕴和气质品位,为进一步宣传和增强保护传统文化与地名文化的责任感,对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进行宣传与推广,举办“讲好地名故事”地名故事征文比赛进校园活动,引导和鼓励年轻一代积极参与到地名保护与传承中来。经由他们讲述,让大家重温温岭这一方瓯山越水之地的深刻文化内涵。
第三节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产业融合
一、地名文化赋能特色产品
温岭市以水稻、麦类等粮食作物和蔬菜、油料、甘蔗、果用瓜等经济作物为主,全市名优特农产品有“玉麟”牌西瓜、“滨珠”牌大棚葡萄、“喜梢”牌早熟梨、“温联”牌果蔗、温岭高橙、松门白鲞等;绿色环保农产品有“花坞”“绿牧”牌温岭草鸡等,这些特产具有丰富的地域文化特征。通过宣传地名文化特色产品、特色农作物,向社会介绍温岭独特的地名文化特色及地域文化,在增加农产品销量的同时,推广温岭地名文化,让更多人了解温岭。同时以地名文化赋能特色农业发展,有助于增加地理标志产品,彰显浓郁的温岭地名文化特征。
二、地名文化助推非遗复兴
温岭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自东晋以来文风鼎盛,其地名文化兼具海洋与农耕文化特征,地方民俗形式多样,民间艺术颇具特色。有舞龙、舞狮、舞五兽、舞八蛮、丝竹细乐、道情、排街、滩簧、洒尺、说书、方言快板、天皇花鼓、殿下莲花、大奏鼓、剪纸、石雕、木雕、王氏花灯、草编工艺以及洞房经等。其中大奏鼓、石塘七夕习俗(小人节)2项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戥秤制作、温岭洞房经、温岭工艺草编帽、泽国三月三庙会、王氏大花灯、松门白鲞制作技艺、温岭海洋剪纸、温岭石雕等被列入省级非遗项目。举办“跟着地名学非遗”等活动,邀请温岭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设计具有温岭特色的地名、建筑物模型等特殊工艺品,开设课堂供学生学习、观赏,并将这类地名文化教育课程做成科普绘本,让地名走进校园,使学生更多了解家乡的地名文化,同时推动当地手工制作业的保护传承。
第七章 服务与建设
第一节 地名文化遗产宣传阵地搭建
一、打造科普化地名文化教育基地
打造一处吸引社会学习温岭地名文化的地名文化科普培训基地。地名文化科普教材可组织社会组织与地名专家等一同编纂;教师由签署地名发挥创新发展研究战略协议的高校教师兼职担任;教育内容可整理成电子版、视频版和专题节目进校园、进社区、进文化礼堂,传播温岭优秀地名文化,提升温岭城市文化软实力。
二、搭建数字化地名文化宣传平台
在当今数字经济时代,为更好地发挥地名在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社会交流交往、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要积极开发将温岭地名文化产品,及时发布至手机APP、小程序等形式的客户端或其他移动终端,向社会公众提供地名文化信息化服务。针对新媒体受众以年轻一代为主的特点,整合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杂志报纸、广播影视、慈善公益、教育基地等网上资源,丰富网络传播的内容,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网上地名文化传播载体和平台,树立大数据意识、拓展媒体平台,实现地名文化保护传承与宣传推广数字化。
第二节 地名文化遗产特色标牌设置
对温岭地名文化遗产进行梳理、规划,推进地名文化遗产标识设置工作标准化,结合地名文化遗产周围环境氛围,推动“百分之一公共文化计划”,通过设置地名文化遗产标志牌、打造文化地标长廊、悬挂富有文化底蕴的地名标牌,将地名文化遗产内容重复融入,设计专门板块,使公众可以通过扫描标志牌二维码,查看对应的地名文化遗产内容,提升城市文化符号,强化城市视觉识别系统,用生动直观且兼具时代活力的形式来全面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实现地名文化遗产标牌规范的同时,弘扬地名及地域特色文化,推动文化引领、旅游带动等提供保障,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传承“乡愁记忆”。
第三节 搭建数字地名文化遗产展示馆
建设一处温岭地名文化遗产展示馆,整合相关地名文化遗产专题展览,深入挖掘、系统整理、综合利用地名文化遗产调查资料,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信息平台,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实物等形式及AR、VR等高科技打造构建集地名文献,理论研究成果,标准地名图录典志,地名文化影视音像作品,地名文化纪念品等为一体的地名文化遗产展示馆,向社会公众提供地名文化服务。除实体展示馆外,利用网络平台通过VR全景展示等建立网上展示中心,随时随地观看展馆。
第一节 健全体制,完善制度
一、明确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制定地名文化发展各方面优惠扶持政策,对符合保护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及对地名文化遗产地的宣传、发展、旅游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
二、完善地名文化遗产相关管理制度
健全地名文化遗产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办法,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资源保护、交通建设等众多环节纳入社会管理环节,确保规划贯彻实施顺利开展。
三、完善地名专项标准体系
加强地名文化遗产评定标准的制定,内容包括历史沿革、地名语词文化与地名实体文化、保护利用情况以及后续的建设与利用情况等,促进地名文化遗产良性发展。
第二节 优化组织,技术保障
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组织机构建设,提高管理的标准性和权威性。加强地名人才队伍培养,提升地名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健全和完善地名管理体制和机制,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第三节 科学规划,加强执行
本规划印发后,各有关单位应当依据《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及本规划要求,开展广泛宣传,统一认识,以保证本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确保规划实施落实,特别是有关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地名文化遗产的命名、更名和调整等,都要符合本规划要求,坚持“部门协同,归口管理,先批后用”。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制定配套制度,为全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作出贡献。
第四节 政策保障,资金支持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措施,加大对保护传承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健全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构,加强监督,确保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又好又快开展。
加大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加大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扶持倾斜力度;鼓励采取公益性项目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体现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落实公益捐赠和赞助优惠政策;鼓励设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基金,推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化。
附件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任务一览表(2022——2035)
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2年实际值 | 2025年目标值 | 2030年目标值 | 2035年目标值 | 指标特征 |
健全地名文化遗产管理制度 |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 1 | 1 | 1 | 1 | 约束性 |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 | / | 1 | 1 | 1 | 约束性 | |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个) | 27 | 60 | 90 | 120 | 约束性 | |
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 地名文化遗产多部门协同管理制度 | / | 1 | 1 | 1 | 约束性 |
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制度 | / | 1 | 1 | 1 | 预期性 | |
历史地名跟踪保护制度 | / | 1 | 1 | 1 | 预期性 | |
地名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制度 | / | 1 | 1 | 1 | 约束性 | |
壮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队伍 | 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站 | / | 1 | 2 | 3 | 约束性 |
地名文化遗产专家库(人) | 13 | 20 | 25 | 35 | 约束性 | |
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人) | / | 50 | 100 | 120 | 预期性 | |
地名文化理论研究 | 温岭市地名文化遗产课题、论文 | 0 | 3 | 5 | 10 | 约束性 |
纳入非遗保护范围 | 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相关内容规定 | / | / | 1 | 1 | 约束性 |
地名文化遗产旅游融合发展计划 | 地名文化遗产文旅亮点挖掘 | / | 1 | 2 | 4 | 约束性 |
地名文化遗产文旅线路开发 | 1 | 2 | 3 | 5 | 约束性 | |
地名文化遗产文创衍生品开发 | / | 3 | 5 | 8 | 约束性 | |
地名文化遗产系列产品设计 | 影视作品设计 | 8 | 15 | 20 | 30 | 预期性 |
音频产品设计 | 1 | 2 | 3 | 5 | 预期性 | |
主题活动设计 | 1 | 4 | 7 | 10 | 约束性 | |
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 地名文化遗产信息平台 | / | / | / | 1 | 预期性 |
搭建宣传 阵地 | 地名文化科普教育基地 | / | / | / | 1 | 预期性 |
地名文化宣传小程序/APP | / | 1 | 1 | 1 | 约束性 | |
特色标牌 设置 | 地名文化遗产标牌设置(个) | 0 | 15 | 30 | 50 | 约束性 |
展示馆建设 | 地名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 | / | / | 1 | 1 | 约束性 |
抄送:台州市民政局,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
协办公室、市监委、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