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1-25 09:26: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温教办函〔2024〕9号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规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营造和谐、优质、高效的育人环境,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以“家访进万家,携手共育人”为主题的寒假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覆盖全体学生、关注重点个体、教师全员参与、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实干实效、遵守廉洁规矩”的要求,不断完善校家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在凝聚家庭、学校、社会育人合力中的重要作用,使家访工作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达到强化家校关系、增进师生关系、改善教群关系的目的,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发展,育人为本。全面把握学生个性特征和学习动态,以教育性、整体性、激励性、客观性为评价准则,实事求是反馈学生信息,全面了解学生在家情况,共商育人对策,助推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面向全体,关注个体。树立服务学生和家长的工作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全员普访。以特殊群体为重点进行针对性家访,深入细致做好家访工作,切实增进家校沟通。
(三)着眼长远,立足常态。科学统筹安排家访工作,确保全年实地家访全覆盖。市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激发和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家访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
三、家访时间和人员安排
本次寒假各校须完成一半以上学生的实地家访任务。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家访小分队,中层以上干部主动带头,中小学教职工全员参与。
四、家访内容
各校要召开行政会议专题研究当前校家合作中需要着力改进的相关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确定家访主题与内容。
(一)向家长了解学生的家庭结构、成长环境、性格特点、在家表现、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等。
(二)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与家长一起交流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加强对家长教育方法的指导,共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
(三)向家长讲解学生安全教育相关知识,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防诈骗、防煤气和炭火取暖(一氧化碳)中毒等常识。
(四)向家长建议关注子女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引导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读书活动等,指导家长有效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五)向家长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讲解做一个文明市民的要求。
(六)向家长介绍我市教育和学校发展情况,征求家长对学校办学、教师教学、班级管理及对自己孩子要求等方面意见或建议。
五、家访要求
(一)家访前,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充分协商,合理分配学生,安排家访时间,并将分工安排情况报学校备案。要提前与家长联系,确定好具体家访时间和地点。
(二)突出重点家庭,高度重视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辍学学生家庭、随迁子女家庭家访工作,对上报的护苗对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以及亲子关系不良学生等均要入户家访。
(三)家访过程中要讲究策略方法,要“一分为二”向家长反映学生情况,坚决反对“告状式”“批判式”家访。要衣着大方,态度和蔼、诚恳,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家访记录,收集整理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意见或建议,填好家访信息反馈表,建议附家访照片(每生一张)。注意不得接受家长宴请和礼品、礼金,违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家访结束后,班主任要把家访记录装订成册,把家长反映的问题、建议进行汇总,牵头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情况进行分析,与重点学生谈心交流。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将问题和建议上报年级组,年级组汇总后上报相关处室,学校要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切实予以解决。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