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依法行政。一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制定《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等都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2023年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共有51次,民主议事321项。二是加强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明确本部门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重大决策实行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编制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明确清单范围内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公布。同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查,促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完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指引(2023)》等规章制度,健全《执法办案工作守则》《调查(询问)制度》等执法队内控制度。实行基层执法队负责人、局法制员、局分管领导三级审查把关机制,加强案卷审核,确保准确规范。二是深入实施专项行动护航农业农村安全。以“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行动、畜禽屠宰和动物检疫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检查种业“护芯”、食用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畜禽屠宰和调运等相关领域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已立案53件,结案38件,罚没款17.1598万元,立案数对比2022年增加37件。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依规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体现过罚相当。今年新增农业、水利“两不罚”事项清单23项,我局“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累计达42项。全年应用轻微违法承诺不罚案件达9件,免于罚款3.2万元。
(三)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优化政务服务。今年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9376件,均已办结,所有事项网上办事实现率、掌上办事实现率、跑零次实现率均为100%。另外,开展“下沉服务”85次,全程陪跑50次,政务宣讲8次。二是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积极推行“承诺”模式,采取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制度、提前介入主动对接,能备案即备,实行预审批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方式,以“快速”“高效”“便捷”为准则,推动相关审批工作。今年已对接意向项目9个,已办理2个“拿地即开工”项目。三是不断增强“双随机”监管理念。制定温岭市农业农村水利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监管抽查,减少重复检查和检查扰民扰企,全年完成双随机抽查166次。
(四)有效提升乡村治理。一是高效推进村级债务化解。积极构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控制债务总量”控债化债长效机制,全市民间高息借贷已实现清零。二是全力夯实村居清廉基础。推进“浙农经管”与“基层公权力村级财务在线推送”全面贯通,实现村级支出预审、审批、支付全闭环。“浙农经管”应用综合评价指数(CAE)连续6个月居台州第一。积极打造“三融三化三同三线”温岭特色清廉村居品牌,推出“清廉村居书记说”专栏,建成清廉示范村居16个、达标村205个。三是持续深化乡村集成改革。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绘制全市农业“标准地”数字地图,实行高效监管。今年建成农业标准地2.5万亩。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完成审批安置7239间(套),拆除(含封堵)应拆屋1831间,盘活利用闲置农房1673间。
(五)广泛开展三农普法。一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公务员“学法用法”、周一夜学等形式,大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涉农涉水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水平,通过机关会学习各类法律法规14次,其中开展专题讲座3次。同时,组织广大干部依托“学习强国”“云讲堂”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二是抓好涉农服务对象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并在监管执法、技术培训、安全检查、高素质农民培训、“四千工程”等过程中,积极广泛的向涉农服务对象开展宪法、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其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1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1000余份。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开展线上“以案释法”4期。
(六)积极强化权力监督。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强农惠农政策、涉农资金项目、重大事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门户网站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87条;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办结15件。二是强化社会关切回应。今年共收到有关农水工作的代表建议117件,高效完成办理,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三是妥善开展矛盾化解。2023年共受理各级信访件169件,全部按期办理完毕,案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回访率、平台录入率均达100%,一次性化解率达及满意率为98.5%。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法律专业人才缺乏。随着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法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且目前农业部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多,法律法规修订更新快,现有法律人才储备不足,高素质专业化法律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执法活动面临新考验。执法活动中既要体现力度,起一定惩戒作用,又要优化营商环境体现执法温度,两者如何有机结合还需进一步探究等。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一是做好法治建设组织者。在推进三农法治建设过程中,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化解农村宅基地矛盾等,将法治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同时要求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齐心协力配合抓,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班子、单位和个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做好法治建设推动者。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完成规定动作,全局上下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单位职工的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法5次。
三是做好法治建设实践者。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按程序办事,有效防止各类以权谋私行为发生,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目标,不断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强化重大案件办理能力,围绕案件移交、办理等问题召开专题案审会13次,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量罚合理、执行到位。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始终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全力保障三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持续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前谋划,明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重点举措。健全规范科学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稳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持续开展执法活动,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实现农业执法体系再优化。坚持“问题导向、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原则,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行为和重点行业安全隐患,全面发力,依法查处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畜禽屠宰、动物检疫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灵活运用检打联动、追根溯源和行刑衔接等多种方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三农普法。全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既要抓好农水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也要抓好社会群众的普法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释法答疑、政策宣讲等法治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夯实乡村法治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