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294/2024-1019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温岭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化财政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现将全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法普法,提高法治素养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等内容,并通过法治专题学习落实领导班子学法。
2.坚持公务员学法用法。通过机关学习会、公务员云讲堂、研读财政系统学法手册等多种形式学法,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以考促学,进一步激发学法用法积极性。执法人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学习、法制人员积极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精准开展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日常监管执法和双随机抽查时适时普法,对辖区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记账机构、金融企业等实施精准普法,宣传财政政策法规。借助预算编制工作会、会计主题活动、以案释法、宪法宣传活动等载体多形式开展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
(二)加强制度保障,提升法治水平
1.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成6名人员的证件申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示局执法信息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活动,规范案卷制作并及时归档。自查并整改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信息。
2.落实合法性审查。印发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优化内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全年共审查合同47个、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处罚2件,充分发挥法制审核职能,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3.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的重大决策、行政管理、合同审查、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复议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累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事项39次。此外,在政府采购领域与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合作,有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严格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
1. 常态化开展互联网+监管。今年以来,我局出台并落实《温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和重点监管计划任务的通知》,积极应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开展双随机抽查、重点专项检查、即时检查等,涉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票据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等方面,实现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检查占比70.17%、掌上执法率100%、到期任务完成率100%。
2.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以台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检查、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自查整改等工作为契机,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地毯式梳理排查存量和新增文件,确保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在出台前均经过公平竞争审查。我局公平竞争审查试点经验入选省财政厅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被省厅发文推广。
3.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8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信息227条,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温岭市财政局”上公布信息16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26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2条。
二、2023年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财政法治建设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一是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创新能力不够,普法成效有待加强。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新形势下涉法问题增多、数字化执法要求不断提高;二是因我局涉执法事项较少,执法时适时普法的覆盖面不广,科室和群众的参与感较低,未能形成财政特色的普法项目。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统筹部署安排。自觉担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强化法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带头学法、规范用法。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会、公务员云讲堂等载体强化法治思想建设。
(三)严格履行程序。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论证、发布、备案、清理等各项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法定程序得到严格执行。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强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责任担当,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谋划部署法治工作。聚焦学思用贯通,深入学习与财政工作相关的新法新规,为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持。
(二)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定规范性文件必经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管理、备案、归档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职律师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
(三)持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立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 “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要点,做好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深化部门协同,提升执法工作效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持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和上级普法工作部署,紧扣财政业务特点,将普法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加大普法的力度和广度,营造“尊法崇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