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37Y/2024-1019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统计局
温岭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温岭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温岭市统计局紧扣当前统计法治形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全面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认真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管统计原则,以党建工作引领防治统计造假向纵深发展
1.依托主题教育,深入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台州市系列文件进行“再学习”、“再领悟”工作是此次统计部门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温岭市统计局全体机关干部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机关全体会议、各镇(街道)统计机构负责人会议、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等形式,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有关文件,深刻领会内涵,科学指导工作。“统计讲师团”在开展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指导基层工作期间,不仅详细讲授统计业务知识,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结合日常党员管理,层层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防治统计造假工作作为统计部门承担的一项重大历史使命,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温岭市统计局在党建工作评比,干部工作考评等日常管理体系中,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科室(队、中心)及各镇(街道)统计中心,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发挥本职工作特点,积极投入到防治统计造假工作中去。
(二)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发挥防治统计造假监督利剑作用
1.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温岭市统计局根据省、台州市统计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温岭市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温岭市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了各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统计中心负责人参加的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温岭市统计局领导在会议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介绍了省、台州市统计局关于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工作要求,详细讲解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对各镇(街道)、开发区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强化警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在今年的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我局推动市级、部门及乡镇层面专题学习了国家统计局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有关情况的通报及浙江省有关统计造假政绩观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并结合温岭统计工作现状提出了对应意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市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为专项治理行动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3.综合运用全局力量,开展统计监督工作。根据《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温岭市统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自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共完成统计执法90家企业,立案查处7家企业,已结案2家企业,行政处罚4000元。专业数据质量核查342家企业,其中工业80家,建筑业8家,能源19家,劳动工资35家,贸易和服务业74家,研发专业22家。强化入退库企业、项目审核力度,其中贸易专业审核入库企业10家,投资专业审核入库项目60个(包括房地产项目3个),工业专业审核入退库企业50家。向普法办公室报送典型统计普法案例1篇,为全年统计法治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专项行动有效地提高了我市统计数据质量,在2023年省局、台州市局对我市开展的服务业、工业、能源等专业数据核查中,肯定了我市的统计数据质量。
4.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形成协同监督合力。严格贯彻落实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和市相关部门印发的《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任务落实与分工方案》《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形成协同监督合力。
(三)精心布局“精准普法”,进一步夯实防治统计造假法治基础
1.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统计法治意识。2023作为“专项治理年”、“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年”、“五经普开展年”,对于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有着特殊的意义和要求,温岭市统计局从加强局机关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入手,通过机关学习会议、专题法治学习会等形式,领导班子带头讲,专业同志深入讲,有效形成了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阵地。
2.抓好“关键少数”人员,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温岭市统计局在收到国家局、省局下发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资料后,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详细汇报,提出警示教育重点对象及工作方案建议,市委市政府召集各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委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办公会议上进行及时传达学习,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紧盯重要普法节点,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温岭市统计局抓牢“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和“五经怕普”宣传月活动,结合“第14届统计开放日”活动,一方面在市局层面召集各镇(街道)统计人员、企业统计人员和普查员代表,隆重举行有关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另一方面各镇(街道)利用“童鞋节”等特色产业宣传活动人流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增设统计普法宣传点,更好的向社会公众提供普法宣传服务。
4.积极协调多方力量,扎实做好对企法治服务工作。温岭市统计局一方面综合协调各专业对企统计工作,将统计普法宣传纳入到专业培训会议必讲内容,专业同志在开展入企调研、数据核查工作的同时必须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另一方面积极同司法局衔接,制定《温岭市企业统计工作合规指引》,纳入到全市行政合规指引清单中,对企业依法开展统计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对于因统计行政处罚在网上进行公示的企业,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进行下发,为企业在信用修复方面提供业务指导。
(四)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防治统计造假队伍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结合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台州市基层统计网格化治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温岭市统计局在总结前一阶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数字化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各专业同志参加的4个调研组,分别到17个镇(街道)、开发区开展调研活动,详细了解掌握各镇(街道)、开发区统计工作现状,重点解决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堵点,截止到目前,所有镇(街道)均按照编办文件保留统计中心牌子,统计中心负责同志均享受中层干部待遇,工业、服务业、农业、投资等主要专业工作均落实专职统计人员负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推动全市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尚需努力。全市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形成,少数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仍不够深入,对统计造假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到位,做好统计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明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相对薄弱。通过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我市镇(街道)统计工作基础有所加强,但作为我市统计的根基,镇(街道)统计工作力量仍然相对薄弱、任务繁重,兼职较多情况仍较为普遍,基层统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有一定的影响。
(三)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对基层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还不够深入,对主要内容掌握还不够到位。运用新媒体进行普法的手段不够丰富,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四)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不足。目前,全市四上企业近3千家,全市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仅4名,仅能满足基本的统计执法工作需要,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较弱,执法检查覆盖面有待加强。
三、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作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夏明华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统计法治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职责,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坚定不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全面提升温岭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一)夯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为法治建设提供全面保障。始终坚持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统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集体学习、机关政治学习、统计系统法治培训班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和典型统计违法案例,确保将相关精神和要求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一名统计人员。二是围绕国家和本市统计工作重点,于年初研究制定并印发《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全市统计执法检查计划表》,全面部署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三是推动市委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议,对中央、省有关重要涉统文件都分别作了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督促推动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意见》《规定》《办法》《监督意见》学习。四是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确保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积极推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层面统计法治意识。
(三)完善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履行数据质量管控职能。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主体责任,努力在贯彻执行、巩固统计基层基础、普法宣传、数据提质、执法检查等方面多措并举,使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得到很好贯彻落实,促进了全社会学法普法用法的意识更强,基层统计工作基础更好,落实统计工作更加规范,数据质量管控体系不断完备,防惩统计造假体制机制已经构建,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氛围更加浓厚。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根据温岭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结合统计法治工作实际,2024年我们将延续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宝贵经验,巩固专项治理成效,以鲜明的政治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切实开展督察并抓好整改,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加强涉统文件及精神学习。继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再学习,再领悟。继续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下发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做好防惩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总结工作。
(二)加大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力度。继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做好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
(三)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利用统计开发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开展现场普法工作。
(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各专业业务培训、联审辅导、审核评估力度,加强基层走访和指导。不断提升镇(街道)和企业统计工作水平。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继续开展统计干部主体班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干部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