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2 10:34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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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温岭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便民服务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知晓度和关注度,促进医保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现将市医保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条,其中在中国温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信息99条,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58条,“温岭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中国温岭政务公开网站中公开主管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及依申请公开的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的流程和步骤。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紧盯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上网,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管理与“温岭财政”微信公众号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充分用好医保办事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下公开载体,以及时、便捷的方式向公众传达政务信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围绕本单位重点工作,以及医保参保、医保报销等群众关心关切事项,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制度。根据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各个科室(中心),强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并主动公开投诉电话,保持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畅通,积极接受社会评议,及时反馈并定期进行回访。2023年,我局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信访、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发布的信息量不多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的学习,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医保领域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医保信息的知情权。三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综合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形式开展解读,助力医保政策文件精神内容的精准传达和高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