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3-1019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3〕474号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2021〕39号)等文件精神,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切实解决好种子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种业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
(一)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在第一次种质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行动,并对收集到的种质资源开展鉴定评价,完成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特征鉴定、农业种质资源目录编制。建立长期性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上报和入库保护工作机制,做到种质资源应收尽收。
(二)完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科学谋划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落实省、市、县三级保护,依托市农技、水产、畜收等单位,争取建设一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站(圃),实行活体保护和原生境保护,应保尽保。加强农作物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力争到2025年建成系统完备规范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
(三)健全种质资源利用长效机制。利用省上搭建的种质资源信息数据共享平台,鼓励我市各单位、种业企业采取等量交换(交一用一)的方式,免费使用库、站(圃)的种质资源,共享研究成果。
二、实施种业创新攻关行动
(一)打造主要农产品引、试、示、推创新基地。依托上级科研单位科技优势,以主要农产品种业创新为重点,利用现有繁种创新基地、农作物试验点的土地、人才、技术优势,优化服务环境,建立科研、种业企业、种子工作机构充分协作机制,打造主要农产品繁种创新平台。争取种业发展项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设面向种业企业、科研院所开放共享的现代生物育种示范基地,加快形成市场化的种业研发合力。
(二)实施种业科技创新攻关。瞄准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关键需求,探索实施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育繁推一体的品种联合攻关。对通过审定、特色产业方面取得突破的品种,将落实上级相关奖励政策加大支持。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组建融合育种、栽培、营销等专业联盟,合力推广新品种。对引进或育成的适合本市大面积推广的新优品种,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等方式,从农艺栽培技术方面跟踪服务,加快转化速度,形成生产力。对市域育成的自有知识产权新品种,推广应用面积排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的,将根据上级政策优先给予支持。
(四)加快种业人才引进培养。围绕粮、果、畜、渔主导产业,集聚一批种业高端人才,依托行业协会,通过定期培训、轮训等方式,为种业企业培养一批经营管理人才。鼓励种业企业设立专家工作室,为企业带动一批创新型人才。按照市有关要求,建立、落实人才引进、使用奖励、激策机制,全面提升种业从业人员素质。
三、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
(一)扶持种业领军企业。加快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落实中省市奖励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主动为种业企业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科技创新等环节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
(二)发展特色种业企业。立足温岭高橙、温岭峰牛、温联果蔗等优势特色产业,支持改善研发条件,提升现代育种水平,支持种业企业和政府签订育种基地建设合作协议,推动特色品种培育阵地建立。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攻关,培育突破性品种。
(三)引导开展联营联盟。鼓励引导中小种业企业开展联合协作,组建产业联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品种示范推广、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共同打造带动型企业团体,实现抱团发展。优先支持产业联盟申报各级项目,壮大企业实力。
四、实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行动
(一)建设现代化农作物制种基地。建设全市水稻良种繁育、示范基地,支持种子企业配套建设良种检验、加工、仓储、物流等设施设备。引导种子企业积极参与省市南繁基地建设。在东片农场扩建高峰牛良种保种繁育示范基地。
(二)健全良种供应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农作物、主要畜禽、水产用种供需监制点布局,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制定应急保障预案。积极承担省级应急种子储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良种供应。
五、实施种业市场净化行动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引导育种单位及时申报新品种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进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建立农业、司法行业联系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综合应用,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
(二)严格示范展示和品种管理。建立稳定的农作物品种区域性试验站,开展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展示工作。推行品牌退出机制,加快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步伐,为全市不同生态区品种布局意见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品种试验主体培训,提高试验质量,严格审定标准,加快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
(三)严格市场管理。在制种用种关键时期,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开展果树新品种登记,加强苗木市场管理。加强主要农作物制种基地全环节监管。在春、夏、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以种子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和种子质量检查为重点,开展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在冬季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抽查,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
(四)规范品种交易。鼓励企业高标准建设农作物新品种综合展示示范基地,展示品种研发新成果。畅通产学研融合渠道,激发育种专家的研发创新积极性,鼓励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和共享利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种业振兴行动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监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坚持市级主抓、镇街配合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定落实分项行动落实方案,分阶段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扶持。落实中省市支持种业振兴的有关财政奖励补助、科技专项、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加大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开发、新品种繁育引进试验示范、转基因监管、良种生产基地建设、新品种审定后补助,加大对现代种业发展各关键环节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种业基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涉及种业项目及资金的支持,有效聚集各类资源要素,全力支持保障种业振兴行动,形成政策合力。
(三)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种业权益改革,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权益分享,激发科研活力。推进种业企业、科研院所和涉农院校联合,加快商业育种进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对农作物种子、果树种苗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的事后监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稳定种子工作队伍。稳定种业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强化职能,保障经费,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种业体系队伍建设,为种业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2月19日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