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2569/2024-1019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19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温岭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全面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法治住建”建设走深走实,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局年度工作重点。二是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法治政府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直接抓的齐抓共管法治工作格局。三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把依法行政工作与住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把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 周一夜学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研讨法律法规知识,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新《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全局法律意识。
(二)紧抓工作要点,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建强执法队伍,积极组织新进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鼓励报考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我局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共5人,通过5人,另有1人顺利申请到公职律师资格,目前我局共有执法证持证人员91人,全局行政执法岗位上执法证持证率达到100%。配强法制审核力量,现有法制审核队伍3人,专职法制审核人员1人,并且常年聘有专业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二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执法信息,梳理并编制《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并在温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全力配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同落实涉及建设的划转事项调整工作,加强同执法监管衔接,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目前系统内权力事项共647项,其中行政处罚164项,行政许可65项,行政检查413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3项,实现事项认领率100%。建立内部、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全年高分完成用权事项,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2023年度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监管效能,确保我局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地见效。按照“综合查一次”要求,与市监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全年共完成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46项,专项检查任务11项。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使用掌上执法系统,并按要求对局执法人员开展了“掌上执法”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操培训,有效支撑了应用的全面使用。
(三)发挥法治引领,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创新“承诺制”改革,优化简化审批程序,率先出台《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涵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多合一”审批等6个事项,承诺容缺12项材料,其他形式代为获取4项材料,直接取消9项材料,实现施工许可减材75%,非投资类行政审批事项减材50%。二是审批流程再造提升效率,项目管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以审批流程重塑优化切实提升办事体验,平均压减审批时限60%,减少群众跑动次数86%。三是推行“多合一”审批,积极探索施工许可一件事“多合一”审批,按照“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并审批、一个批件”模式,实施建设、消防、人防等8个审批事项“多合一”办理,实现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办结。今年以来,完成施工许可“多合一”审批307件,审批时间整体节省80%以上。四是实施“跨部门”联办,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窗,实施规划建设联办,开展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并联极速审批,实现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竣工联合验收,通过提前介入、部门协同,变企业跑为部门跑,实现多部门现场验收“最多查一次”。推广“验收即发证”,提前指导企业做好报批准备,实现工业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发证并联办理。今年以来,完成联合验收129件,办理量居台州第一。
(四)调防结合,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进一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切实把大部分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我局共接到信访件2484件,其中12345来电2226件,网上信访246件,来信来访转交6件,人民网留言6件,数量较去年上升约19.48%,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二是认真应对行政复议及诉讼,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成效。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的法律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和“外脑”作用,助力提升单位依法合规管理水平。完善内部协调机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中心)对已发生的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进行研究和剖析,多方合作,积极应对,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对可能引起行政复议、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未发生败诉或纠错现象。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出庭率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干最好、当标杆、争第一”的工作目标仍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律队伍力量需进一步加强,现有法制审核和执法办案人员不足,难以适应不断增长的行政处罚执法业务,一定程度上影响法治水平提高。二是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有待加强,法治培训还没有形成长效制度,业务线工作人员局限于具体实务,系统性的法治理念需进一步强化。三是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普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普法方式比较单调,重点不够突出,覆盖面不够广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住建”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决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狠抓局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围绕市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克难攻坚,创新实干,全力推进“法治住建”建设走深走实。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机关干部集体学,执法人员专题学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在业务工作中的运用,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充分运用掌上执法系统和浙江省住建系统执法办案平台,全面提升我市住建系统监管能力和水平,提高办案质量。
三是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是高质量化解行政争议纠纷。继续以行政诉讼胜诉率、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加强与法院、复议机关的沟通联系,提高案件调撤率、案结事了率。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加大调解化解力度,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