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TP080201地块、TP080203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13:52: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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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TP080201地块、TP080203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台州市唐颂美辰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107062

联系地址: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214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6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温岭市TP080201地块、TP080203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台州市唐颂美辰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太平街道万寿路南侧、人民中路北侧

用地面积

总用地面积83899平方米(其中TP080201地块46753平方米,TP080203地块37146平方米),另东门路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面积7720平方米。

调整内容

1根据温岭市宏城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LH23029】,现建设单位申请调整TP080201、TP080203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指标数据:

住宅户数971户调整为968户;总建筑面积247521.82㎡调整为246759.72㎡(其中TP080201地块调整为136041.39㎡,TP080203地块调整为103358.79㎡,东门北路地下调整为7359.54㎡);计容建筑面积164083.00㎡调整为164050.68㎡(其中TP080201地块调整为93484.23㎡,TP080203地块调整为70566.45㎡);地上建筑面积165012.82㎡调整为165102.49㎡(其中TP080201地块调整为94056.50㎡,TP080203地块调整为71045.99㎡);地下建筑面积82509.00㎡调整为81657.23㎡(其中TP080201地块调整为41984.89㎡,TP080203地块调整为32312.80㎡,东门北路地下面积调整为7359.54㎡);住宅建筑面积115482.98调整为115474.54㎡,(其中TP080201地块调整为74672.47㎡,TP080203地块调整为40802.07㎡;回购公寓计容建筑面积6200.00㎡调整为6254.44㎡;幼儿园建筑面积4042.00㎡调整为4047.97㎡;幼儿园地下建筑面积3103.00㎡调整为2971.19 ㎡;社区邻里中心(含居家养老用房)建筑面积3500.00㎡调整为3500.99㎡(其中社区邻里中心2700.00㎡调整为2700.86㎡,居家养老用房800.00㎡调整为800.13㎡);商业建筑面积32600.00㎡[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调整为32744.10㎡[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其中TP080201地块17500.00㎡[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调整为17502.64㎡[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TP080203地块15100.00㎡[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调整为15241.46㎡[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其中TP080201地块回购商业楼11000.00㎡调整为11001.54㎡,回购商业楼地下建筑面积5692.13㎡调整为5239.96㎡;商业裙房6500.00㎡[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裙房餐饮商业]调整为6501.10㎡[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裙房餐饮商业];裙房餐饮商业650.00㎡调整为653.61㎡;TP080203地块回购商业10800.00㎡调整为10802.14㎡;商业裙房4300.00㎡[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裙房餐饮商业]调整为4439.32㎡[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裙房餐饮商业];裙房餐饮商业510.00㎡调整为529.19㎡;物管等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不含物业经营用房]2680.17㎡调整为2252.05㎡(其中TP080201地块1612.69㎡[不含物业经营用房]调整为1597.03㎡[不含物业经营用房],TP080203地块1067.48㎡[不含物业经营用房]调整为907.24㎡[不含物业经营用房]);其中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建筑面积660.10㎡调整为660.64㎡;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95.10㎡调整为495.5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建筑面积140.00㎡调整为141.77㎡;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存放点建筑面积80.00㎡调整为81.19㎡;再生资源回收用房建筑面积180.00㎡调整为181.23㎡;邮政快递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16.52㎡调整为117.17㎡;门卫、消控室及监控室120.00㎡调整120.43㎡;公厕建筑面积80.00㎡调整80.06㎡;公共开关站建筑面积140.00㎡调整113.11㎡;配电房、开闭所建筑面积1328.55㎡调整为1173.79㎡;出地面风井及楼梯间、出屋面楼梯等建筑面积507.67㎡调整为495.22㎡;机动车配建车位数1555辆调整为1569辆;非机动车配建车位数3753辆(其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口1167个)调整为3758辆(其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口1166个);

2、因立面优化需要、施工图完善补充及图数不一致等,对立面屋顶构架造型、局部楼栋飘窗尺寸等进行完善,详见联系单编号:JS-24-01-01。

3、其它内容不变。

附:1、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   2、联系单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pdf 联系单1.pdf联系单2.pdf联系单3.pdf联系单4.pdf联系单5.pdf联系单6.pdf联系单7.pdf

联系单8.pdf联系单9.pdf联系单10.pdf联系单11.pdf联系单12.pdf联系单13.pdf联系单14.pdf联系单15.pdf联系单16.pdf联系单17.pdf联系单18.pdf

联系单19.pdf联系单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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