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上级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根据《2023年法治温岭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以建设法治医保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学法用法、落实普法责任,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三级医保经办体系建设。协助台州市做好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三批试点实施,出台《关于规范医保经办服务行为,提升三级医保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制定村级医保经办服务管理规范及村级示范点评分标准,全力打造3个镇级示范点、30个村级示范点。今年以来,基层办件量达34307件,占总量 68.22%。出台《温岭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执行方案》,指导全市44家口腔种植医疗机构在耗材平台进行采购,联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并全面公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耗材加价及口腔种植体产品等信息。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种植牙2988颗,平均单颗常规种植牙总费用降至6000元以内,减轻群众费用负担1100余万元。稳妥推进住院DRGs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门诊按人头基金因素法付费改革,配合台州市医保局出台《台州市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按人头基金因素法支付实施方案(试行)》,门诊按人头基金付费法被台州市医保局认同并推广。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三张清单”,紧抓“双随机、一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温岭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温岭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温岭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推动我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医保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满意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相关医保政策,政策性文件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全社会各界或者特定对象公开政务、医保重大政策、各项改革落实情况等信息。
(三)全力推进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全面部署国家和省飞检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深化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健全打击欺诈骗保协同执法、行刑衔接、“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工作机制,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协议处理定点医药机构共协议处理57家次(其中约谈26家次,限期整改1家,告诫19家次,暂停11家次),行政处罚立案4宗、结案3宗,受理举报投诉6例,移送公安机关2起,追回各类医保基金及违约金共426.74万元,行政罚款5.2万元。出台《温岭市“市、镇、村”三级医保基金闭环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托“141”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市级网格巡查、镇级协同监管、村级“哨点”延伸的三级闭环监管机制,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向全市16个镇(街道)、1458个基层网格延伸,打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医保监管新格局。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责任制。制定《高频普法宣传清单》,坚持任务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推动“八五”普法工作任务落细落地落实。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及宣传月等重要宣传活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学”、党支部“深入学”、机关学习会“跟进学”、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以线上+线下的形式积极向单位干部职工、社会群众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基金监管会议、座谈会、培训会,充分利用户外大屏、海报、宣传展板等载体,开展基金监管宣传进经办大厅、进医院、进药店、进镇(街道)、进村(社区)、进企业“六进”宣传活动,组织现场宣传4场,制作承诺书签名墙1个,大型展板16个,发放海报1740张,宣传折页2000余份;投放电信LCD楼宇电梯广告点位423个;温岭日报刊登海报1天,推送宣传报道1篇;温岭新闻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播放自创普法视频10天;温岭发布视频号投放视频1条;掌上温岭宣传推送1条;微信宣传推送12条;曝光典型案例30例,营造全民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把建设“法治医保”纳入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和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部署安排“谁普法谁执法”普法活动、打击欺诈骗保执法行动,做到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在年度述职中报告法治学习、依法履职、推进法治等工作。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法治工作精神,带头上党课。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聘请明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政府及企业合同的法律审查、诉讼案件处理等,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等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执法能力,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参与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思路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监督的过程中,针对岗位的具体职责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专业化、细化程度上仍显不够。下阶段,我局将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和要求,以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扎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化法治学习,强化法治思维。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的重要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
(二)创新法治方式。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通过现场执法案例学习,打造高质量的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行政检查,上传执法信息,提升法治化水平。
(三)全面强化日常监管。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工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并按规定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更新行政许可网上公示信息,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依法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重点项目。
(四)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法治建设要求,加强局机关内部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下达的每一份执法文书、处罚的每一起案件,都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