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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09:07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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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583条。其中通过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7条,内容涉及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和综合动态信息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6条;利用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张贴政府信息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财政决算、财政预算和学生资助统计信息。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公开学校食品配送管理、学校招生、课后服务管理和民办幼儿园年检等信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按时公示率达100%。

二是推进重点民生领域公开。加强“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已实现“最多跑一次”24项,覆盖率达100%。全年共办理并公开党代会提案答复5件,人大代表建议答复30件,政协提案答复22件。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通过深入解读,及时将解读文本发布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图解7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市教育局网站集约化管理。坚持数字化转型,力求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通过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网站等予以公开,及时更新、加强监管,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二是推进新媒体平台融合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优势,通过“温岭教育”微信公众号渠道,及时公开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和政策文件。

三是继续拓宽政务公开有效渠道。局领导带领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在市“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现场接听市民电话。在《温岭日报》上刊出“教育视窗”专版8期,在温岭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书山有路”节目11期,编印《温岭教育》内刊12期。

(五)全力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明确局领导分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

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局办公室、监审科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4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文件起草把关不够严格。我局已经建立起三审制度,但由于各种原因,文件起草科室重视程度不够,各个审核环节把关还不够严格,有时会出现一些文字差错和其他方面的疏漏。

二是法定公开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各项工作都在规范开展,但一些科室对法定公开的内容没有及时梳理公开,导致部分栏目存在长时间未进行更新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意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各项要求,严把文件起草、文件审核质量关。更加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切实增强政务信息的安全意识,强化信息日常检查和更新,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不断提高信息发布工作水平。

二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效率。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及时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继续优化政务公开机制、流程、渠道、形式等,用制度指导政务运行全过程。重视剖析研究,勇于创新形式,积极采用图片、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来提升政策解读的效果,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不断扩大群众知晓面,使其作为解答群众疑惑、释放政策红利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对政府工作的助推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