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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禽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5 10:49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禽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浙农安发〔2023〕6号)及《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禽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台农质发〔202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围绕蛋禽养殖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产蛋期不规范用药和禽蛋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继续开展禽蛋(鸡蛋、鸭蛋、鸽蛋,下同)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宣传教育再深入、主体责任再落实、绿色养殖再推广,切实做好网格监管,推进合格证规范使用,严把产品上市检测关,保障我市禽蛋质量安全。现就加强禽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时间

2024年1月至4月底。

二、专项治理对

全市蛋禽规模主体和零散养殖户、肉蛋兼用型禽养殖主体和部分出售商品蛋的种蛋场等。

三、工作举措

(一)摸清蛋禽主体底数。以镇(街)为单位,在2023年蛋禽监管名单的基础上,开展蛋禽规模主体和零散养殖户、肉蛋兼用型禽养殖主体和部分出售商品蛋的种蛋场等生产主体的深入调查、排摸,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养殖主体清单。

(二)加强网格化管理。以镇(街)为主体,落实好“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禽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中网格员和协管员的职责。对蛋禽规模养殖主体实施一月一巡查,重点检查蛋禽养殖主体养殖档案、规范使用药物和休药期制度落实等情况,并积极发挥网格员和协管员普法宣传作用,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

(三)书面告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定责任。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责任告知书(见附件1),采取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落实蛋禽养殖主体签订告知书,印制《禽蛋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附件 3),并在兽药经营门店、养殖场、养殖重点区域村务公开栏等地张贴,指导蛋禽养殖主体切实执行兽药休药期隔期和用药记录制度,做到不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兽药、停用药物和未经批准药物。

(四)加强技术服务。要充分发挥畜牧专业技术团队、镇(街)畜牧兽医员、畜禽防疫员等专业人员技术指导作用,加强蛋禽病害综合防治,加快推广蛋禽绿色养殖技术,督促养殖主体适度降低养殖密度和管理调控饲养环境,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两化”行动,确保禽蛋质量安全。

(五)加大抽查力度。要将禽蛋纳入监督抽查的必检品种,重点监测禽蛋中禁限用药物,做到蛋禽规模养殖主体全覆盖,零散养殖户有比例。同时,强化镇(街)监管一线的速测服务,大力推广应用禽蛋胶体金免疫层析速测技术,做到“用什么检什么、检什么标注什么”。已配备胶体金速测仪器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加强禽蛋胶体金检测,做到辖区内蛋禽养殖主体快速检测全覆盖。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制度,蛋禽养殖主体要百分之百应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各镇(街道)监管站、已建村级服务站要积极提供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服务,以“承诺达标合格证+浙农码”一体化为纽带,确保我市地产禽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和可追溯。

(六)加强执法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检打联动”,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禽蛋产品或投入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主体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排查暗访等发现的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养殖主体违规用药等线索要认真核查,一条不漏,一查到底,同时要举一反三,主动排查问题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四个最严”要求,抓实抓严禽蛋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举措,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出成效,确保工作可核查,成效可量化。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于2024年4月28日前将禽蛋快速检测及巡查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农水局质监科。

联系人:周琳娜,电话:81625623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月3日

 

 

 

 

 

 

 

附件1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定责任行政告知书

 

为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明确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禽蛋生产单位及个人的法定义务和相关要求告知你们,请认真、严格遵守:

一、履行主体责任。生产主体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禽蛋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要坚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优质产品取信于民,牢固树立“质量为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放心的产品。

二、承担法定义务。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杜绝使用来源不明的兽药,依法建立健全和保存生产销售档案记录,科学使用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格遵守用药安全间隔期,切实保障禽蛋质量安全。

三、坚持诚信生产。健全禽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生产人员技能培训和自律,不生产、不销售不合格的禽蛋。在“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对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实现全链条追溯。

四、自觉接受监督。服从各级监管部门管理,积极配合完成禽蛋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因质量安全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签字盖章):  

 

禽蛋生产者(签字盖章):


附件2

 

禽蛋快速检测及巡查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巡查检查

发放资料张贴告知书

发现问题

快速速测

 

出动监管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主体(家次)

张贴告知书(份)

 

 

发放资料(份)

 

 

现场处置

(个)

限期整改

(个)

抽检数量

禽蛋禁用药速测(批次)

常规药速测(批次)



检出阳性样品(批次)

检出阳性样品(批次)










附件3

 

禽蛋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 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禁止 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 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禁止将原料药直 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

品用于动物。

一、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来源于2019年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β-兴奋剂类: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西马特罗、沙丁胺醇、多巴胺、特布他林、苯乙醇胺A、班布特罗、齐帕特罗、氯丙那林、马布特罗、西布特罗、溴布特罗、酒石酸阿

福特罗、富马酸福莫特罗;

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

呋喃苯烯酸钠;

硝基咪唑类:洛硝达唑、替硝唑

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群勃龙(去甲雄

三烯醇酮)、玉米赤霉醇

汞制剂:氯化亚汞(甘汞)、醋酸汞、硝酸亚汞、吡啶基醋酸汞

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盐、酯

酒石酸锑钾、毒杀芬(氯化烯)、卡巴氧、呋喃丹(克百威)、氯霉素、杀虫脒(克死螨)、氨苯砜、林丹、孔雀石绿、安眠酮、硝呋烯腙、五氯酚酸钠、硝基酚钠、锥虫胂胺、万古霉素及其盐、酯。

二、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兽药

金刚烷胺、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吗啉(双)胍(病毒灵)、利巴韦林等及其盐、酯的单、复方制剂(来源于2005年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和农医发[2005]33号)

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氟哌酸)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来源于2015年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

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其各种制剂(来源于2018年农业部公告第2638号)

三、允许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食品中检出

氯丙嗪、地西泮(安定)、苯甲酸雌二醇、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潮霉素B、赛拉嗪、甲硝唑(来源于2002年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四、常见产蛋期禁用兽药

氟苯尼考、多西环素、恩诺沙星(来源于2002年农业公告第 235 号)

环丙沙星、地美硝唑等(来源于2003年农业部公告第 278 号)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