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温岭市亨泰鞋底厂(普通合伙)年产120万双EVA鞋底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1月10日)

发布日期:2024-01-10 09:32: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字体:[ ]
分享至:

关于拟对温岭市亨泰鞋底厂(普通合伙)年产120万双EVA鞋底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110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岭市亨泰鞋底厂(普通合伙)年产120万双EVA鞋底技改项目

温岭市城东街道石仓下村温岭东方红车料有限公司内东边第三幢二楼

温岭市亨泰鞋底厂(普通合伙)

企业租用温岭东方红车料有限公司内东边第三幢2楼进行塑料鞋底生产。东侧为设备区,包括注塑机、恒温定型流水线、上料机、修边机、冷却塔等,西侧为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项目产品及产能为年120万双EVA鞋底,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修边机、恒温定型流水线等。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由温岭市观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噪声:①合理布置生产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减震;③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④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10—2024119日(7个工作日)公告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