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704/2024-1017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温岭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温岭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承办案件数︵件︶ | 办结案件数︵件︶ | 罚没款总额︵元︶ | 行政处罚情况(件) | 重大处罚决定备案情况(件) | 适用处罚程序情况(件) | 处罚执行情况(件) | 执法监督情况(件) | 行政救济情况(件) | 国家赔偿情况(件) | ||||||||||||||||||||||||||||||||||||||||||||||||
警告、通报批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人︶ | 其他处罚 | 上报备案 | 经审查纠正数 | 简易程序 | 一般程序 | 当事人自行履行 | 行政强制执行 | 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未执行 | 自行纠正 | 上 级 机 关 予 以 撤 销 或 改 变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申请数 | 决定赔偿数 | 赔偿金额︵元︶ | |||||||||||||||||||||||||||||||||||||
应上报备案数 | 实际上报备案数 | 其中 | 总数 | 其中听证程序 | 申请数 | 执行数 | 申请行政复议 | 其中 | 提起行政诉讼 | 其中 | |||||||||||||||||||||||||||||||||||||||||||||||
较大数额罚款 |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10日以上行政拘留 | 其他 | 告知 | 实际适用 | 维持原处罚决定 | 确认原处罚决定违法 | 变更原处罚决定 | 撤销原处罚决定 | 撤回申请 | 审理中 | 维持原处罚决定 | 确认原处罚决定违法或无效 | 变更原处罚决定 | 撤销原处罚决定 | 撤诉 | 审理中 | ||||||||||||||||||||||||||||||||||||||
听证程序数 | 听证程序数 | ||||||||||||||||||||||||||||||||||||||||||||||||||||||||
总数 | 较大数额罚款 |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10日以上行政拘留 | 其他 | 总数 | 较大数额罚款 |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10日以上行政拘留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 承办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所立案的案件总数。
2. 办结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3. 罚没款总额:以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 行政处罚情况:
(1)按办结案件实际适用行政处罚种类情况以件统计(以处罚决定书为准);
(2)其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也是按适用该项处罚的案件以件统计(不是财物额);
(3)鉴于一个案件可能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种类,故六项处罚情况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办结案件数。
5. 适用程序情况:
(1)以办结案件实际适用程序情况统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数+适用一般程序案件数=办结案件数;
(2)听证程序适用情况,以当事人实际提出听证申请,启动听证程序统计,并分别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情况计入较大数额罚款听证,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听证,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听证,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听证,10日以上行政拘留听证,其他听证,六项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实际适用听证程序数。(拟做出处罚决定有两项需要听证的,分别计入)
6. 执行情况:执行情况按办结案件实际执行情况统计,四项合计应等于办结案件数。
7. 监督改正情况:是指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自行纠正”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发现错误,自行纠正的情况;“上级机关予以撤销或改变”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被监督机关(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政府、政府法制机构、纪检监察等)发现错误予以撤销(包括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改变的情况(调查、办理中的不计入)。
8. 行政救济情况:
(1)行政复议: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维持、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撤回申请、在审理中,六项总和应等于复议申请数。
(2)行政诉讼: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确认违法或无效、变更(含责令重作)、撤销、撤诉、审理中,六项总和应等于提起行政诉讼总数。
表二
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项目(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件) | 重大行政 许可备案(件) | 许可后续监督管理(件) | 行政复议(件) | 行政诉讼(件) | 责任追究情况(件) | |||||||||||||||||||||||||||||||||
申请与受理 | 审查与决定 | 举行听证程序 | 时限 | 收费 | 应备案 | 实际备案 | 审查纠正 | 撤销 | 撤回 | 总数 | 维持 | 要求履行 | 确认违法 | 变更 | 撤销 | 撤回申请 | 总数 | 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 | 确认违法或无效 | 变更 | 撤销 | 撤诉 | 责令改正 | 对主管人员处分 | 对责任人员处分 | ||||||||||||||
申 请 | 受 理 | 不予受理 | 准予许可 | 不予许可 | 总数 | 其中 | 按期完成 | 告知延长期限 | 经批准超期限完成 | 事项 | 金额︵元 ︶ | 总数 | 其中 | 总数 | 其中 | ||||||||||||||||||||||||
依职权举行 | 依申请举行 | 需赔偿 | 赔偿金额(元) | 需补偿 | 补偿金额(元) | ||||||||||||||||||||||||||||||||||
法定听证 | 需要听证 | ||||||||||||||||||||||||||||||||||||||
8 | 186 | 186 | 0 | 186 | 0 | 0 | 0 | 0 | 0 | 186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0 | 0 | 70 | 0 | 0 | 8 | 24829.09 | 26113 | 0 | 0 | / |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本表行政给付次数统计为民政部门拨付给镇(街道)给付资金次数。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温岭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罚没收入0元。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86宗,予以许可186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行政征收事项。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70次。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向各镇(街道)拨付特困供养金、最低生活保障金、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行政给付资金笔数总数为8次,下拨总金额24829.09万元。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26113次。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行政奖励事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