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08 17:41: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温岭市公安局 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岭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入职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学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通知如下。
各校要在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所有教职员工(含临时聘用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宿舍食堂工作人员等其他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及居住在校内的家属)的准入查询工作。经查询发现有不宜聘用为学校教职员工情形的,要立即书面报告市教育局人事科。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重点关注校园内有特殊癖好的人员,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情形的人员要及时跟进谈话并持续关注。
一、查询步骤
1.教育部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开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应用模块,与公安部部分信息共享和服务公平对接,实现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核查。对于中小学校拟聘用的教职员工,在录用公示或正式录用前,必须通过准入查询。查询操作指南见附件2。
2.各校对聘用人员除在上述平台进行查询外,还要将汇总名单送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查询,查询结果要按规定上报市教育局,并做好存档工作。
二、上报方式
1.各公办学校将查询结果扫描成PDF上报至温岭教育人事管理系统中“统计上报/信息报送/教师准入查询结果扫描PDF上报”栏目处。同时进入“教工信息/教工名册/非在编教工/”,选择该教工,在信息编辑中,填写是否进行了准入查询及是否有犯罪信息。
2.各民办学校于9月20日以纸质形式将《温岭市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汇总表》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其中民办幼儿园由各镇(街道)幼教专干收齐后统一上交。
附件:1.温教人〔2022〕117号 温岭市公安局 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岭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入职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通知.pdf
3.温岭市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汇总表.docx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