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05 15:47: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温双减专班〔2023〕2号
各义务教育学校,各相关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温岭市“双减”工作专班关于遴选公益性组织、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专业人才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专家审核、结果公示,现将我市公益性组织、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专业人才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需求,从公布的“白名单”中自主选择引进。要和选定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专业人才签订服务协议,将参与服务的校外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每个学期结束要组建工作小组对引进的校外资源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以上纸质材料各一份交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二、所有通过遴选的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入校课程和授课教师,如确需更改的,须经专班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市教育局将统一制作课后服务工作证,所有授课教师须持证入校开展课后服务。
三、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取得成效。
四、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问题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专班将按照退出机制,责令其退出学校课后服务。
附件:温岭市公益性组织、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专业人才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
温岭市“双减”工作专班
(温岭市教育局代章)
2023年9月5日
温双减专班〔2023〕2号 温岭市“双减”工作专班关于公布公益性组织、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专业人才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