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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5 09:04: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从轻、从重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浙市监法〔2023〕15号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从轻、从重处罚裁量基准》已经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省司法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印发
《浙江省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从轻、从重处罚裁量基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