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28 14:16: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岭市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市委办[2021]11号)和《温岭市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温科[2021]13号)文件规定,2023年创新券兑付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付对象
2022年9月-12月在浙江科技大脑创新券服务系统提交使用并完成相关服务的单位。
二、兑付申请材料:
(一)温岭市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二)相关服务合同或协议等复印件;
(三)服务结果材料(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复印件;
(四)交易发票复印件及企业付款凭证;
三、上报要求
(一)需在浙江科技大脑创新券系统中提交兑付申请。
(二)相关上报材料纸质一份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0月8日前报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兑付创新券。
(三)各上报单位应如实填写上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补助资格。
联系人:王一鸣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政府1438室
电话:0576-86128060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5日
温岭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银行账户信息 | 账户名: | |||||||
开户行: | ||||||||
账 号: | ||||||||
联系人 | 手机 | 邮箱 | ||||||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企业 性质 | 创新券编号 | 合同金额(元) | 备注 | ||
总金额 | 企业自付资金 | 创新券抵用金额 | ||||||
合计 | ||||||||
拟申请兑付金额: 元 | ||||||||
本单位承诺:本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提供申请兑付创新券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如存在弄虚作假和与事实相违背情况,由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年 月 日(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