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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8 14:49: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关于拟对浙江风驰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台低速车系列铁辐板车轮、50万台铝辐板车轮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9月28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800万台低速车系列铁辐板车轮、50万台铝辐板车轮技改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东南工业区海天路233号 | 浙江风驰机械有限公司 | 浙江风驰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企业拟投资3180万元,利用原有2条酸洗磷化线(保留其中1条酸洗磷化线不变,另1条酸洗磷化线改造为1条脱脂酸洗线,酸洗工艺仅限非铸/锻件,技改后酸洗产能不增加)、1条喷漆线、2条喷塑线、1条电泳线等设备;新增购置1条脱脂锆化线、发那科机器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搬运设备包胎线、压力机、CO2保护焊机、摩擦焊机、打磨台、高频加热器(仅加热)、喷砂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万台低速车系列铁辐板车轮、50万台铝辐板车轮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科技含量高、产品性能好、绿色环保、减人增效等特点,实现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利税650万元,创汇1050万美元。本次技改项目已经在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1-331081-07-02-273481。 为重新理顺企业项目生产情况,根据近年来更新完善的新环保管理要求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本次环评为全厂技改项目,对全厂整体评价,本次技改项目批复实施后原温岭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的《关于年产800万台低速车系列辐板车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温环审[2015]51号)(2015.1.30)整体被本项目替代,原审批项目不再实施。
| 按要求实施了公参并并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公参期间未收到相关建议和反馈。 | 企业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 1、焊接打磨废气收集后经4套节能型环保组合除尘器(旋风除尘+水喷淋)处理后由4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DA003、DA014)。 2、电泳废气和酸洗废气通过围挡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3、喷塑固化(F线)废气收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 4、喷塑台(F线)粉尘经旋风除尘+滤筒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6)。 5、喷漆烘道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经KPF-IIIC3000过滤棉+催化分解净化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 6、底漆喷漆及补喷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经KYE-CO 30000水帘+过滤网+过滤棉+活性炭吸脱附+催化分解净化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8)。 7、面漆喷漆及补喷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经KYE-CO 25000水帘+过滤网+过滤棉+活性炭吸脱附+催化分解净化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9)。 8、喷塑固化(G线)废气收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0)。 9、喷塑台(G线)粉尘经旋风除尘+滤筒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1)。 10、涂装前后打磨废气(涂装前打磨、电泳后打磨、喷塑后打磨、喷漆后打磨)废气分别经过滤网+水喷淋处理后汇集由同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2)。 11、修理补漆台废气围挡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3)。 12、烘道燃烧机燃烧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由同一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5)。 13、锅炉废气低氮燃烧密闭收集后经3根不低于8m排气筒排放(DA016~DA018)。 14、喷砂废气在设备内密闭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9)。 15、铝辐板车轮加工过程使用加热烘箱加热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20)。 16、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21)。 17、项目前处理线脱脂槽等通过集气罩收集热气通过2根排气筒高空排放,起到通风作用,不作为污染物排气筒管理。 二、废水 高浓度槽液在高浓度调节池和间歇处理池预处理后排入综合调节池,汇同其他生产废水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混凝反应、初沉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3. 噪声 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振隔声措施。 4.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 9月28日—2023年 10月13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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