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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公共服务“七优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17:28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温岭市公共服务“七优享”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岭市公共服务“七优享”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和优质共享,根据《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台州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聚焦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对标对表先进城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改革突破,重塑“以人为核心”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资源配置机制,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不断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优质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重要支撑,不断擦亮“两城两湖”底色。

到2027年,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出台一系列惠民利民举措,落地一批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建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高水平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温岭市公共服务“七优享”五年目标

领域

指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幼 有 善 育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4.03

4.0

4.5

5.0

5.2

5.5

普惠托位占比(%)

80以上

82

85

88

90

90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93.1

88

92

95

95

95

学 有 优 教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95.6

>90

>90

>90

>93

>95

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80.4

83.5

85

90

90

90

☆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数(万人次)

1.68

1.8

1.85

1.9

1.9

1.9

☆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数(个)

1620

1800

1900

2820

1620

2160

劳 有 所得

☆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

99.47

94

94.5

95

95.5

96

城镇调查失业率(%)

<5

<5

<5

<5

<5

<5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数(万人次)

5.36

7

8.5

10

11.5

13

病 有 良医

人均预期寿命(岁)

81.01

≥80

≥80

≥80

≥80

≥80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

未出数

职工医保85;城乡医保68

职工医保85;城乡医保69

职工医保85;城乡医保70

职工医保85;城乡医保70

职工医保85;城乡医保70

☆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数

(万人次)

33.34

26.5

/

/

/

/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

≤9.30

≤9.15

≤9.00

≤8.75

≤8.50

“浙里惠民保”投保率(%)

50

50

>50

70

70

>70

老 有康 养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7.7

58.3

58.8

59.2

59.6

60

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群(万人)

/

/

/

/

/

全覆盖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24

25

25.5

26

27

28

住有 宜 居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19.48

20.17

21

21.7

22.4

23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套(间)数(万套)

1.56

1.68

2.24

2.8

2.8

2.8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74.8

85

87.5

90

92.5

95

弱 有 众 扶

最低生活保障年平均标准(元)

12492

>13200

>13650

>14100

>14550

15000

☆县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残疾人之家”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标“☆”代表省“七优享”核心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率先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提高婴幼儿健康服务水平。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实施孕前优生和孕产期健康检查服务,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母婴安全省份。到2027年,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8次免费发育监测筛查。扩大婴幼儿特殊病种保障范围,将癫痫、儿童自闭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到2027年,3岁以下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率达到95%。(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社区驿站等为补充的“5+X”多元化普惠性办托体系,推进公共托育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到2027年,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5个。(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

3.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出台普惠托育管理办法及补助标准,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集成改革。到2027年,普惠托位占比达9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4.培育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建设一批普惠优质的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单位、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以及“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到2027年,全市16个镇(街道)卫生院均建成“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5.推进婴育数字服务。依托“浙有善育”平台,迭代完善智慧托育管理系统,建设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数字化平台,提供涵盖养育风险筛查、家访服务、养育照护小组活动为一体的婴幼儿健康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二)加快实现“学有优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实现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高教育优质领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创建行动。加快公办园建设,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保障教师待遇,优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强化发展共同体建设,提升保教质量。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创新公办园编制管理。到2023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6%以上,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省级评估。到2025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创建行动。强化扩容提质,加大省现代化学校建设力度,推进城乡教共体和乡村名校建设。到2023年,打造台州市高质量城乡教共体8对,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省级评估。到2025年,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90%以上。到2027年,累计创成省现代化学校55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促进普通高中优质领先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拔尖创新人才登峰行动”,探索中小学贯通式优生培养模式。加强普通高中分类分层管理,探索高品质发展之路,构建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格局。组建学科导师团队,精准指导学校学科建设,提升师资专业化水平。到2023年,温岭中学入选台州市“双一流”高校优质生源培养基地学校。到2025年,五大学科竞赛全国联赛获奖数实现突破。到202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主要指标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发展。深化职教改革,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实施“双高”“双优”学校创建行动,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创优工程和临港产业带职业教育重点工程建设。到2023年,创成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城市,创成省“双高”职业院校1所。到2025年,创成国家“双高”“双优”学校1所以上,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达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5.促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以“教育魔方”为基础底座,推进温岭市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完成“问学通”“课后服务”“局校办公一体化”等智慧应用上线。实施教育数字化新基建、优质教育资源普及普惠、师生信息素养提升、智慧校园标杆校建设等工程,深入推进省、市智慧教育平台学校试点工作。到2023年,建成温岭市智慧校园标杆校8所、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示范校10所、新型教学空间50个。到2025年,建设具有温岭特色的教育应用场景5个以上,全市智慧校园建成率达95%以上。到2027年,实现中小学智慧校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三)加快实现“劳有所得”。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实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增收”,全力打造创业就业金名片。(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优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队伍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服务精准化水平。大力推进创业活力集成改革,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宣传推广“台创汇”场景应用,打造全周期、专业化、多层次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新培育一批合作创业村,新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深入实施万名大学生见习计划,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实现帮扶率100%。持续推进农民高质量就业,进一步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到2025年,建成“15分钟就业服务圈”。到2027年,城镇累计新增就业6.26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全力打造技能型社会市域样板。落实《台州市技能型社会建设规划(2022-2025)》,建设一批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支持台州第一技师学院创建省一流技师学院。到2023年,新增技能人才1.64万人。到2025年,评选星级“台州技工”500名以上,争创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7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3万人次,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4万人以上,占从业人员比重达38%。深化推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全面开展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到2027年,“能级工资”集体协商产改试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四)加快实现“病有良医”。高水平建设健康温岭,大力提升医学创新能力和临床诊疗硬核实力,全面增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率先构建上下贯通、联动提升的医疗健康服务格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全力打造“浙里健康”金名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1.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温岭市中医院新院址改扩建工程,加快建设温岭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温岭市肿瘤医防公共卫生中心、温岭市妇幼公共卫生中心,2023年开工建设高端医学中心。加快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2023年力争新增三级专科医院2家,公立医院国考排名普遍提升,推进台州市肿瘤医院核医学学科建设以及省重点实验室和研究院创建。深化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2023年新建(改扩建)政府主办村卫生室20家,基层就诊率达到70%以上。到2027年,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持续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持续提升。实施人才强卫工程,迭代优化三张人才地图(藏亲图、攀亲图、寻亲图),2027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分别达到5.03张、3.15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2.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完善家庭医生制度,落实落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和服务质量,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80%以上。实施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持续推进城乡妇女“两癌”、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阻肺等筛查干预项目。到2027年,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8.5%以内。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中医强市建设,创建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打造一批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全面提升乡村两级中医药服务能力,2023年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到2027年,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六类十项、每个村卫生室四类六项中医院技术服务。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争创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聚焦“一老一小”,大力发展康复护理服务,至少建成1家护理院(中心)。加快推进医共体大数据中心建设,夯实健康大脑底座,完成省、市、县健康数据高效贯通。配合做好“浙医互认”“浙里急救”等重大应用迭代完善,落实“浙里健康e生”“浙里护理”等一批省级重大服务类应用的省市县三级贯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3.完善应急防控管理体系。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目标,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新冠肺炎防治医疗资源储备,优化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合理扩容重症救治资源,2023年综合性医院(二级、三级)的重症床位(含综合ICU、专科ICU、可转化ICU)占总床位数比例分别达到4%、8%以上。到2025年,传染病收治能力每万人达到1.5张。加强救治队伍建设,强化规培生和专科医生重症医学技能培训。加强公众急救技术培训,推广中小学急救知识普及。切实巩固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力争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4.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城乡统一的全民医保制度,2023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率99.5%以上。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住院支付同病同价和门诊支付改革试点,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机制,提升大病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稳步推进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提升医保公共服务供给,打造医保办事全程“不见面”互联网服务模式,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力争每年投保率达到50%。适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7年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5.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普惠工程,推进“一场两馆”建设。加强城市绿道、步行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建设,积极构建“10分钟健身圈”。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到2027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教育局)

(五)加快实现“老有康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服务供给、机制模式创新,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助力构建便捷化、多样化、智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居家康养服务响应能力,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对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推广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康养专业服务能力和深化老年人助餐行动,2023年新增养老服务综合体4家,新增老年助餐点30个,建设养老服务机构“阳光厨房”30家,实现老年助餐网络全覆盖。深化“海岛支老”行动,推动山区助老行动。推进养老机构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2023年新开工养老项目4个,建成投运养老机构3家,建成康养联合体6个,新增认知症障碍照护专区176张以上,2024年提前实现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全覆盖。强化康养服务保障。加强康养护理人才培育,新增持证护理员118人,新增10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置无感知智能终端,加大老年人智能化产品的使用培训和推广,缩小老年人数字鸿沟。到2025年,建成智慧养老院2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完善健康支撑体系。加大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探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加快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建设。2027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

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养老基本保障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到2027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万人。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发展,不断扩大覆盖面。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合理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2023年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实现县域范围城乡同质同标。(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

4.着力推进适老化改造。加大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力度,对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做到应改尽改,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化老年人拓展。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大力推进家庭、社区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持续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个。(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

(六)加快实现“住有宜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提高城乡住房品质和安全,率先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坚持“房住不炒”,压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强供需双向调节,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引导企业注重产品和服务品质提升,更好满足多层次、多元化居住需求。建立覆盖受益面更广、住房制度作用发挥更有利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到202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人数达11.2万人,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54.47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聚焦公租房精准保障,适度调整准入标准,实现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到2027年底,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8万套(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联动,创新未来社区可持续运营机制,计划新增未来社区3个,实施改造老旧小区6个。到 2027 年,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24个,建设未来社区15个,城镇社区覆盖率达30%。健全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体系,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质行动,到2027年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95%以上。加快未来乡村建设,聚焦风貌、低碳、智慧等九大场景,提升农村房屋品质,2023年新增省级未来乡村2个。开展城乡房屋(含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到2027年全市危房实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七)加快实现“弱有众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率先建成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持续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构建精准响应、政策集成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统筹推进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分类精准救助一件事联办,“幸福清单”送达率保持100%。优化完善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功能,“助联体”服务运行机制更加顺畅。(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不断完善救助长效机制。优化监测预警、动态调整、探访关爱、诚信评价、尽职免责等机制。完善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深入实施“贴心帮扶”就业救助、“暖心关爱”医疗救助、“助学添翼”教育救助、“善居工程”住房救助、“救急送暖”灾害救助,到2027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率、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均达到100%,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提高到90%以上,社会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

3.加强重点人群关爱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村(社区)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2023年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均达到80%。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引导,健全保护与服务体系。构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体系,到2025年残疾人之家达到28家。提供精准、精细的康复服务,2025年建成残疾人心理咨询服务站和公益性康复辅具爱心驿站各16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各镇<街道>)

4.加快构建多元帮扶治理格局。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健全慈善褒奖制度,加快推进慈善奖全覆盖。积极鼓励慈善公益捐赠,不断探索新型捐赠方式,拓展慈善参与渠道。倡导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助学、助医、助困等活动,健全困难群众“微心愿”供需对接机制。到2027年,累计新增慈善组织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

三、保障举措

(一)注重统分结合,完善机制保障。成立温岭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推进。七大领域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项组,制定分领域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建立“七优享”工程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大力挖掘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的典型做法和创新实践。

(二)注重多跨协同,强化项目管理。根据省“3+9”核心指标调度要求,重点关注重大项目进度指标、民生实事进度指标、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及“七优享”9个核心指标。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各牵头部门会同专班办公室,抓好指标任务、项目管理,确保各指标及项目进度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推进。

(三)注重共商共享,营造良好氛围。坚持问需于民、服务为民,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开展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无感监测和评价,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验反馈机制,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共享格局,提升群众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