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1期)

发布日期:2023-08-25 10:56: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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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78批次、不合格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质量指标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温岭市滨海镇农贸综合市场林立新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温岭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滨海市场监管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合格-20230825(2)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825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第11期.doc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20230825(2).xls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8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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