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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J08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23 19:39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潘宝友、王海滨、陈才智、陈伯清、朱佳平、蔡兴明、张云富、奚新斌、苏兴贵、江丞、陈永德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职能的建议》(第2023J0806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税收减免政策方面。鉴于税收法定原则,所有减免税政策都必须经全国人大或授权国务院制订,地方政府或税务部门都无权出台减免税或税收返还政策,目前没有专门针对规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普惠性的税收政策,如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我市都已按规定落实到位。

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方面。我市以“无废城市”建设为载体,加强统筹协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正在逐步推进,再生资源行业秩序持续规范。一是培育政策不断健全。自2020年起,我市下发《关于印发温岭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23号)和《关于印发<温岭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美丽温岭办〔2020〕6号),2021年出台《关于印发<温岭市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运处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温无废办20213号),今年,我市还出台了《关于加快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320号),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废玻璃、废泡沫和废纺织等低价值物回收,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做大做强,明确20万-300万的补助标准,并对开展兜底回收的生活类再生资源企业获得省级荣誉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人大第80号公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工业固废处置办法,从源头上解决产废单位的固废流向问题。二是分拣中心和回收网点建设不断推进。我市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分拣中心建设方面,目前全市3家分拣中心(分别为泽国、箬横、松门各1家)已投入使用,5家分拣中心正在建设,4家年底即可投运。回收网点建设方面,全市新建小区、企业等单位,必须配套50平方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用房。目前,我们以太平街道为试点,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推广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生活类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取缔露天经营,逐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三是分类管理不断完善。对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实行分类管理:本地区可再生利用固体废物原则上统一运输至各地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进行集中分拣利用;不可再生利用固体废物统一运输至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进行分拣后分类处置;鞋帽服饰类固体废物可直接运输至具有协同处置能力的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进行焚烧处置。目前积极推进鞋业边角料进入绿能协同焚烧发电,截止2022年底共焚烧处置鞋业边角料86855吨,实现了该类固废的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探索实现一般工业固废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四是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双随机”环境执法计划,积极开展环境执法监管,严打固废领域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侦破、露头必狠打、违法必严惩。加强产废单位的日常监管、巡查,对存在未按规范处置的产废单位给与严肃查处;加强对无证经营者和场外经营者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无证经营者应从重从严处罚,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今年上半年,通过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对全市33处露天经营者进行整治查处,进一步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有序发展。

三、宣传覆盖方面。全面落实温岭市“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聚焦“无废城市”主题,做好针对性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宣传覆盖范围。一是通过温岭电视台、温岭103.6广播电台、农民信箱、微信新媒体分类有奖知识竞赛、方言宣传车进村广播、主题宣讲进文化礼堂、志愿者宣传队入户分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展示温岭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新举措、新亮点以及阶段性成效、典型案例,采取垃圾分类实施村建立户源头分类红黑榜,每月公示。二是扎实开展“党员+”活动,通过党员亮牌示范、党员联系农户、洁美家庭和优秀分拣员评选等载体,全面提高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让社会各界都成为“无废城市”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践行者,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无废城市”创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是打破旧观念建立新秩序的一项民生实事工程,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需要持之以恒的不懈努力,当前,我市在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阻力,下阶段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推进再生资源数字化管理,加强难题攻克,不断推进 “无废城市”创建工作。

 

感谢你们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温岭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联系人:余国龙

联系电话:0576-86207138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5日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松门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温岭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