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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1 10:50: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土公告字[2023]整第3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温岭市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213003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岭市228国道温岭城东至温峤段服务设施用地地块(不动产单元编号为331081107025GB02222W0000000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及各类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地上建筑总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设高度(m)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1 | 温岭市228国道温岭城东至温峤段服务设施用地地块 | 温峤镇江厦村、上街村 | 11663 |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 | ≤20 | ≤15 | ≤1.0 | ≥15 | 40年 | 1405 | 290 | |
备注 | 1、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温岭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温政办发[2022]10号)文件; 2、本项目为带建筑方案出让,竞得人须严格按《温岭市228国道温岭城东至温峤段服务设施用地建筑设计方案(修改稿)》和《温岭市228国道温岭城东至温峤段服务设施用地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协议》执行 3、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213003号文件。 |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对象和行业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数字证书”,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11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9时。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浏览或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0/index.html)上公布。
2、咨询电话:
(1)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业务:0576-89957027
规划业务:0576-89939282
(2)温峤镇人民政府:0576-86968078
(3)温岭市财政局:0576-860865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