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294/2023-988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温岭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温财罚决字〔2023〕第000001号)
发布日期:2023-08-21 17:2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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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浙江水曜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 台州温岭市泽国镇东河路82号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采购单位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所提交的情况说明,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于2023年6月21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和<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浙财法〔2018〕9号)
四、 处罚结果
1、处以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5000000.00元)千分之七的罚款计35000.00元;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罚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六、执法机关:温岭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