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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6 16:53: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温岭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列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原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他项权证无法收回,现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用途 | 不动产面积 | 公告期限 | 备注 |
1 | 温国用(2013)第30955号/温房权证城区字第262013号 | 林海华、李静 | 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195号天一名苑2幢一单元303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住宅 | 13.05平方米/153.57平方米 | 2023.8.16-2023.9.5 | |
2 | 浙(2021)温岭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481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195号天一名苑2幢一单元303室 | 抵押权 | 2023.8.16-2023.9.5 | |||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23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