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107/2023-97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教法〔2023〕80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 发布单位:
- 市教育局
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岭市教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7 18:52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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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行政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22〕5 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温岭市教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温岭市教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
2.轻微违法行为改正承诺书
3.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温岭市教育局
2023年7月7日
温教法〔2023〕80号 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岭市教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