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05 16:17: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市级应急救护培训基地、镇(街道)红十字会,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和青少年素质教育,推动普及全市学校应急救护工作,提升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自救互救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2号)、浙江省红十字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浙红〔2021〕30号)和台州市红十字会、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台红会〔2021〕14号)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学校应急救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群众性应急救护是在专业急救人员到来之前,由应急救护员志愿为伤病者提供及时的初级现场紧急人道救护行为。开展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对于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后,把握最佳救援时机,减少因缺乏逃生避险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现场紧急救治不当所导致的人员伤残和死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校要把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作为保护师生健康的生命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大力推进师生参与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健康。
二、扎实推进师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行动
一是各学校要将应急救护培训融入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小学阶段,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科普宣教,树立敬畏生命、关爱他人理念。中学阶段,掌握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切实提高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普及率,将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纳入学生军训或素质教育课程。提倡推行高中生、职业高级技术学生全员持“毕业证+救护员证”模式。“十四五”期间,各学校师生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率达到90%以上;教职员工取得救护员证书的数量不低于本校学生人数的2%。
三是突出重点,积极推进校医、体育老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员工培训取证,切实提高意外伤害现场施救能力。对取得救护员证书的校医、体育老师、班主任等,在军训期间要对学生进行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学生避险、救护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市红十字会负责落实救护培训的授课师资。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街道)红十字会要做好辖区内应急救护培训进校园相关工作,结合年度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将学校救护培训落到实处。各学校要重视救护培训工作,加强跟所在区域镇(街道)红十字会沟通联系,积极组织在校师生参加救护培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确保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保证培训质量。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浙江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课件要求,保证培训质量,同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授课形式,不断提高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救护服务阵地建设。要积极推广在学校配备急救箱、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建设“博爱校医室”,建好用好红十字救护站、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等阵地,加强救护培训和演练,探索建立救护培训长效机制,加强救护志愿服务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切实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举办“世界急救日”活动,通过多种多样的活动宣传急救理念。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各类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应急救护工作的重要性,宣讲自救互救、防灾避险知识,展示成功施救案例。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开展现场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学生真正了解应急救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参与应急救护工作的积极性。
附件:1.市级应急救护培训基地联系表
2.镇(街道)红十字会联系表
温岭市红十字会 温岭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