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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爱心营养餐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5 16:36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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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62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决定从2022学年第二学期起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爱心营养餐补助标准进行调整,从每人每学期800元调整到每人每学期900元。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温教办函〔2023〕11号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爱心营养餐补助标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