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登记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服务对象:个人
二、国家法律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第六十二条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就业登记的具体内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相关手续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简化程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08-30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
统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力调查统计和就业、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调查统计和登记所需要的情况。
三、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2-01 招用城乡劳动者、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或退出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城乡劳动者,进行就业登记或注销,适用本办法。 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用人单位信息; (二) 劳动者个人信息; (三) 就业类型和就业时间; (五) 就业创业证设置的其他内容。 从事灵活就业、有相对稳定收入,具有本省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劳动者,可于实现就业后60日内到就业地或户籍地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填报个人信息、灵活就业内容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核。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 灵活就业登记表原件; (二)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三) 流动人口提供浙江省居住证原件。
四、市级法律依据
五、县级规定
六、主管部门名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市就业服务处
八、受理条件
灵活就业劳动者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灵活就业登记表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
户口簿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居住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十、申请接收
办理地点: 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1楼B22号窗口;温岭市坞根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坞根镇振兴路89号)一楼2,5号窗口;温岭市太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45号)1楼2-3号窗口;温岭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718号)1楼14号窗口;温岭市城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800号)1楼10-11号窗口;温岭市城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北街道中马路129号)一楼9-10号窗口;温岭市横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横峰街道镇东路38号)1楼8-10号窗口;温岭市泽国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东河路81号)1楼1-7号窗口;温岭市大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方山大道258号)二楼29号窗口;温岭市松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育英西路258号)一楼27—28号窗口;温岭市箬横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箬横镇箬横大道168号)一楼3号窗口;温岭市新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振新路168号)1楼9-10号窗口;温岭市石塘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上箬路1号)一楼6号窗口;温岭市滨海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滨海镇滨海北大道23号9幢101室)一楼7号窗口;温峤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中心大道900号)一楼1-3号窗口;温岭市石桥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石桥头镇龙岗路119号)一楼1-3号窗口;温岭市城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南镇下许三路518号)一楼14-17号窗口;
十一、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1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四、审批结果名称
登记信息录入系统;申请人有需要的,打印《就业创业证》。
十五、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六、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6-86229625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216645或0576-12345政务咨询投诉热线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八、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1楼B22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坞根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坞根镇振兴路89号)一楼2,5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太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45号)1楼2-3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718号)1楼14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城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800号)1楼10-11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城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北街道中马路129号)一楼9-10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横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横峰街道镇东路38号)1楼8-10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泽国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东河路81号)1楼1-7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大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方山大道258号)二楼29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松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育英西路258号)一楼27—28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箬横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箬横镇箬横大道168号)一楼3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新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振新路168号)1楼9-10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石塘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上箬路1号)一楼6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滨海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滨海镇滨海北大道23号9幢101室)一楼7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峤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中心大道900号)一楼1-3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石桥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石桥头镇龙岗路119号)一楼1-3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城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南镇下许三路518号)一楼14-17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6-86229625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最多跑一次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就业创业证》有什么用?
解答:劳动者可凭《就业创业证》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